【本報訊】立法議員李靜儀指出乘坐巴士只有用「澳門通」才獲政府資助,對乘客及電子計費競爭者都不公平。她質詢政府會否取消這已過時的措施,讓乘客有所選擇,讓其他競爭者獲得公平對待。
李靜儀指出,電子貨幣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不斷普及,不少市民已習慣透過澳門通或銀聯閃付等電子方式支付小額消費,有關消費爭議亦時有發生。有居民投訴,近日坐巴士“嘟卡”時才發現,一段時間未有使用的澳門通卡已無效,向發卡公司查詢時被告知,該澳門通卡因超過三年沒有使用,故依發卡條款每月扣除“不動戶口行政處理費”,連三十元按金亦扣清。當事人對此相當不滿,認為政府監管不善,於是向消費者委員會求助。
李靜儀說,當局自二○○八年開始透過澳門通“嘟卡計費”的方式,先後向長者、學生和其他乘客推出不同車資優惠,乘客只有持澳門通“嘟卡”乘車才可享有優惠,對居民來說,根本毫無選擇。澳門通不僅必須符合澳門的金融管理條例,更應符合公眾對公共事業的期望,政府對其運作須作更高要求的監管,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她認為,更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關鍵是讓市民有選擇。當局曾表示,“採用澳門通作為巴士車資資助計劃的電子計費系統,是由於當時本澳市場上只有這一家電子付費公司。”但時移世易,現時澳門銀聯閃付已加入市場,體育發展局轄下設施、財政局及部分公共停車場等已可使用銀聯閃付卡付費;澳門通終端亦升級,將全面支持銀聯閃付。令居民不滿的是,即使坐巴士可使用銀聯閃付,卻不獲政府車資資助優惠,做法明顯對其他競爭者不公平,令居民欠缺選擇。
李靜儀質詢當局:
一、基於現時市民只有持澳門通乘車才能享有政府的車資資助優惠,公眾期望政府能從公共事業的角度對其作更高的監管要求,消委會曾於二○○七年就澳門通的發卡條款及收費提出改善建議,並指出扣除“不動戶口行政處理費”的做法並不合理,作為澳門通最大的客戶之一,特區政府有否要求澳門通取消有關不合理條款和收費,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二、當局曾表示,採用澳門通作為巴士車資資助計劃的電子計費系統,是因為當時市場上只有一家電子付費公司,但現時已有其他電子付費系統加入市場,並陸續應用在巴士、停車場、公共體育設施等不同領域,究竟政府會否因應最新巿場變化,推動不同小額電子貨幣間的良性競爭,包括在巴士車資資助計劃的電子計費系統招標上要求兼容其他小額電子貨幣系統,讓市民真正有得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