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委員促明訂 申請經屋所需資料

【本報訊】房屋局完成審查 180宗多戶型經屋申請,只有 1宗申請所報資產淨值與各部門或相關機構提供的資料基本相符。

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梁桂萍表示,當局應訂明經屋申請人所須填寫的資產資料,希望當局設立電子系統,將曾受惠經屋或四厘利息補貼的申請人分類。

另一名公屋事務委員高岸峰表示,經屋沒恆常申請制度,每次開放申請,導致市民一窩峰申請,當局不夠人手處理。他認為當局應加強市民認識填寫經屋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