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荷91次偷籌碼 判監5年賠償賭場

【本報訊】1名銀河娛樂場莊荷在16個值班日 91次偷取合共 77.5萬港元籌碼,被中級法院裁定 16項公務侵佔罪成,每項判囚 1年3個月,數罪競合判處單一刑罰 5年徒刑,同時賠償公司損失。

中級法院在審理這名莊荷提出上訴時指出,上訴人在 16個值班日的犯罪均為單一犯罪行為,並非上訴人所提出的連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