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觀生
近年物價高企,鮮活食品是居民每餐必備,小市民感受至深。但享有稅項減免,公眾水、電、雜項政府全“埋單”,鮮活食品齊全等優勢,街市售賣的鮮肉、魚、蔬菜等價格卻節節攀升,與來貨價的比較更相差一大截。究竟是來貨貴,還是攤販“食水深”?批發、零售一直各有表述,互吐苦水,外界霧裡看花。行政長官崔世安日前列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揭開豬肉價平買貴賣之謎,指對比內地及香港後,發現本澳豬肉進口及批發價較低,但零售價卻較高。對於政府公佈的資料,有鮮肉商會團體特意召開記者會,否認暴利。那究竟誰食了鮮肉零售最大塊“肥豬肉”?
鮮肉零售價格陷羅生門
根據統計局數據,通脹已由一四年的百分之六點○五,下降至去年的百分之四點五六,今年三月續降至百分之三點三一,汽油、石油、蔬菜、鮮魚價格均有所下調。
通脹回落,惟豬肉價高企,基層居民“捱貴肉”。過往坊間質疑進口及批發壟斷所致,行政長官崔世安日前澄清“唔關事”,反而引用數據與珠海和香港作比較,本澳豬肉進口及批發價較低,但零售價卻較高,即豬肉低價入高價賣。
崔世安是在列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揭開豬肉價平買貴賣之謎。崔世安指,對比內地及香港後,發現本澳豬肉進口及批發價較低,但零售價卻較高。政府最新向立法會補充的數據顯示,今年首季本澳活豬批發均價為每公斤二十七點○三澳門元,香港為三十一點一二澳門元,內地的批發市場豬肉均價為三十點四三澳門元。首季本澳豬肉零售均價為每公斤七十五點二○澳門元,內地為四十二點九二澳門元。
對於政府公佈的資料,有鮮肉商會團體特意召開記者會,否認暴利。澳門融合堂鮮肉行總商會會長謝樹平表示,在1月份至3月份之間每司馬擔1700元,從4月1日起,每司馬擔1820元。謝樹平解釋,目前以每司馬擔1820元活豬價計算,一頭175公斤的豬,連同屠宰、搬運、工具以及水電費等開支,在街市出售每只豬的所需成本為3485元,以平均每公斤39.9元零售價計算,這頭豬的純利潤只約為779元。
謝樹平亦表示,澳門從事肉販行業的人超過8成都是個體戶,販售豬肉所賺取的利潤根本並非外界所說的牟取暴利。“夫妻兩人屠宰售賣一隻活豬,如果以平均薪酬來算,每人都是一萬至一萬一千元之間,那麼做這是不是暴利呢?如果真是暴利,老實說有羊群效應,很多人都會一湧而來做這行業,但是這行業愈做就愈少人,如果真的很好賺,每個人都申請去做豬肉。”
一時之間,鮮肉零售進口批發、零售價格陷入了政府與業界各有說法的“羅生門”。即使發現豬肉低價入高價賣,崔世安也未有提出任何解決方法。令坊間疑惑誰食了鮮肉零售最大塊“肥豬肉”? 究竟是來貨貴,還是攤販“食水深”?批發、零售一直各有表述,互吐苦水,外界霧裡看花。
開放鮮肉零售有助良性競爭
要清楚瞭解本澳鮮肉零售批發、零售價格的問題,首先需清晰本澳的鮮肉零售批發鏈條和制度。
流通鏈條方面,從內地生豬養殖企業供應到澳門市民購買,整個流通過程涉及7個環節,包括由南光、南粵、土特產三代理商輸入本澳,到生豬批發商、屠宰場,再到肉商、小販,最終由市民零購。奇怪的是,流通過程中,幾乎每個環節都宣稱“賺少少”,澳門民署負責的屠宰場等據說甚至是虧本,然而,最後卻要由市民來吃貴肉。
在零售批發制度方面,二三十年前,本澳各區無牌小販眾多,更有成行成市在大廈屋村地舖、公眾地方擺賣鮮活食品,經營環境欠佳、貨源成疑、追查無從的鮮活食品,無論在公眾衛生、食用安全和社區整潔上都存在很大的監察漏洞。澳葡當局遂在不同街市的半徑範圍訂出禁售鮮活食品令,要經營鮮活食品者,首先要在街市一定範圍之外,店舖的設施和衛生過關才獲銷售牌照。多年來,相關限制確在食用安全和公眾衛生上起到較大作用,也方便政府對鮮活食品日常流通的監管。禁令之下,無疑對街市經營者有保護作用,雖然其後開放了蔬菜可以在街市外售賣,但主要鮮活食品仍限於街市內出售。
不過,這個澳葡时代制定的制度類似一直被人詬病的其他專營制度,逐漸形成了較為負面的影響。近年物價高企,鮮活食品是居民每餐必備,小市民感受至深。但享有稅項減免,公眾水、電、雜項政府全“埋單”,鮮活食品齊全等優勢,街市售賣的鮮肉、魚、蔬菜等價格卻節節攀升,與來貨價的比較更相差一大截。坊間有人批評,以豬肉為例,批發價僅是27元一公斤,但零售價卻是70多元一公斤,簡直是在市民皮包中搶錢。豬肉過去一直以來,是市政街市專售的食物,理論上可受嚴格控制。無奈價格一直高企,令市民食豬肉需付出比一關之隔的珠海高昂得多的價錢。
因此,坊間不少意見認為,開放市場讓內地只要符合國家檢驗檢疫制度的生產基地都能夠將鮮活產品輸澳,將有助打破壟斷,平抑物價;對包括豬肉在內的各種鮮活產品的批發活動中所存在的眾多中間環節層層抽水亦應梳理減少;對包括豬肉在內的各種鮮活產品的零售價格過高亦須加以管制。
特首在立法會上表示,為緩解通脹壓力,政府作針對性措施,包括為居民提供更多樣的選擇,如引入供澳四川菜、批發市場實施單次進場機制、加強監管批發零售、鼓勵多元零售管道、修章使鮮活食品可在街市外銷售等。同時,法務局牽頭的法律工作小組正開展“消保法”草擬工作,會增價格透明度,並透過多管道發佈油品、鮮活食品價格,助居民精明選擇。
今年3月,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有關零售肉類、漁獲、禽鳥和蔬菜場所的發牌規章》行政法規草案,建議廢止現行有關規章禁止於市政街市覆蓋範圍內出售肉類、漁獲和禽鳥的有關規定,進一步開放市場。行政會稱,隨著近年本澳經濟的急速發展,以及居民生活方式轉變,現時街市的運作模式難以滿足不同層面居民對鮮活食品的購買需求,為了兼顧不同層面的居民,以及開放更多經營者進入鮮活食品零售市場,提高行業產品及服務質素的競爭性,特區政府制訂修改有關發牌規章的行政法規草案。
法規同時列明,零售肉類、漁獲、禽鳥和蔬菜的場所必須符合法律或市政規章所要求的物料、清潔衛生及售賣條件,以及對環境不構成負面影響,方可獲發牌照。另外,民署稱,會視乎條件和申請,個別審批場所的經營時間。
反對開放市場理據難服眾
不過,政府計畫放開市場的做法,一直被鮮肉零售業界以各種理由反對。分析他們反對的各種理據,發現大多難以服眾。
第一個理據,業界指政府要開放市場、增加供應,需從源頭做起。澳門的肉禽等鮮活商品供應均由三個入口代理商共同承擔。因此,過往社會有意見認為,由於長期限制性和單一管道輸入,容易形成封閉的市場環境,使得鮮活商品在進入澳門後,市場流通呆滯,在中間環節形成壟斷和價格操縱,導致市場零售價大幅提升,而在無法擺脫輸入瓶頸遏制的情況下,亦難以改變流通壟斷和市場競爭失效的局面。但據代理商提供的數據,過往12年間,經國家管理部門供應給澳門的生豬批發價格保持基本穩定,但是,現時分流到零售市場上,鮮肉的價格卻比珠海貴兩倍左右,市民對此怨聲四起。
而特首崔世安日前在立法會已公開澄清,本澳指定進口豬肉批發商,是國家出於照顧港澳有穩定鮮活食品供應的政策,澳門營運商亦可自由申請符合衛生條件的豬肉入口,跟批發商壟斷無關。澳門豬肉批發價比香港和珠海都便宜,但零售價卻是批發價的3倍,高過港珠。由此可見,批發及之前的環節並無壟斷造成高價的情況,而且來源並沒有明確限制。
第二個理據,業界稱若街市外圍都可開設零售鮮肉店舖,將會趕絕街市經營。容許街市外店舖經營鮮活食品,街市攤販生意無可避免受衝擊。據業界人士稱,如街市外圍各類鮮肉店林立,不少居民亦會選擇方便就腳處購買,屆時豈非本澳所有街市都會“執笠”?近年攤販雖享受一定政策優惠,但小本經營,難脫“家庭式”請人難、無人接手、檔販年邁的營運困局。更大問題是,街市殘舊、濕滑、悶熱的環境很難吸引年輕一輩日日“幫襯”,加上不少居民因本澳鮮活食品價高,更多到拱北買餸,街市客流失顯著。
有意見認為,現時街市攤販享有免租待遇,並無須分擔街市的營運管理費用,豬隻屠體的運送費用亦由政府承擔;加上街市內各類鮮活食品選擇豐富、供應充足,慣性消費的原因大。因此,即使取消街市覆蓋範圍的限制,街市攤販與街外商舖比較,仍有較大的市場競爭優勢。開放市場有利於加強競爭,從而令居民有多元化選擇及受惠。
政府提交立法會的補充資料亦闡明開放街市外鮮活食品零售場所的理由,提到目前全澳九個街市共有一百二十七檔售賣鮮肉,三百一十七個魚檔;街市外零售鮮肉的店舖澳門半島有五個、離島五個,零售漁獲的店舖澳門半島有九個、離島六個。近年有個別超市加入零售新鮮豬肉,屠宰豬隻總數增加,街市的屠豬量保持相若,街市內的豬肉價受到超市價格影響極微,可見本澳市場仍具備條件容納更多的競爭者。開放街市外鮮活食品零售場所除可增加市場調節的功能外,還可促進良性競爭。
而從政府整體角度來看,施政上便民利民是理所當然的事,開放鮮活食品市場定受社會和各行業贊成,就算所有街市都會“執笠”,但只要有安全衛生的超市或街市外零售點,市民可以方便地“有肉買、有肉食”,則並不難取捨。
第三個理據,業界指政府政府開放零售鮮肉市場,在管理和衛生角度均走回頭路。業界人士指,二十多年前,青草街、十月初五街、營地街及後期的黑沙環建華大廈,均出現鮮肉擺賣,澳葡政府從衛生和管理上出發,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已禁止在街上擺賣,全部統一在街市售賣。業界質疑,以部門現時監管能力,日後市場開放,新經營者加入,有何辦法監控好?街市因容易監管,廿四小時有“天眼”,加上日間稽查人員巡查,街市外店舖如何密切監控?
政府對此回應稱,政府一直致力維護本澳食品安全,鮮活食品從入口運送到銷售,各環節都有嚴格的衛生要求,入口本澳供人食用生豬必須透過澳門屠宰場屠宰,屠宰後的鮮肉產品經檢驗檢疫合格後才會運往本澳各街市及零售場所銷售,以保障衛生及質量。店舖零售鮮肉牌照的申領有既定的監管機制及程序,民署會因應牌照申請情況作適當安排。申領出售鮮肉店舖之營運條件、衛生及設施設備須符合既定條件,方可獲發牌照;同時,民署亦會對有關場所進行定期及不定期的衛生監察。現時已有街市外的店舖持有民署發出的鮮肉牌照,並受到嚴格監管。倘若發現店舖經營存在違法情況,其經營許可亦可被取消。去年,民署對店舖進行衛生巡查達到三千三百多次。
第四個理據,開放市場,水貨隨時“冇王管”。業界稱,當年街外鮮活食品經過很大努力才集中到街市內售賣,街市統一售賣和監管機制成熟有效。一旦開放,業界預見水貨問題肯定更“冇王管”,開放隨時適得其反。
業界人士指,以本澳近七十萬人口計算,活豬屠宰量應有五、六百頭,但實際只有三百頭,另外二、三百頭從何而來?水貨泛濫程度可想而知。在沒有管道、力度打擊水貨肉類,街市外圍鮮肉零售一旦開放,很有可能令水貨問題失控,政府如何保障分散多處的零售點衛生操作、守法經營,實屬疑問。
分析本澳鮮活食品水貨形成的原因,其實鮮活零售業界也有脫不了的關係,由於本澳獨特的社團文化,鮮活零售業界早已形成了利益共同體,儘量爭取最大的利潤,在零售價格上有“變相壟斷”的嫌疑,造成本澳鮮活食品零售價一直比臨近的珠海高出許多,令“水貨客”有著較大的利潤空間,不少居民被迫到拱北買餸,街市客流失顯著,反而令街市攤販利益受損,唯有希望以高價來彌補,形成了惡性循環。
價格特性揭示鮮肉零售價羅生門
據傳媒報導,融合堂鮮肉行總商會會長謝樹平亦懷疑部分部門向崔世安匯報豬肉計量單位和價格可能存在誤導。
不過,政府公佈的數據,豬肉計量單位和價格都相當清晰,是以公斤為單位,計價也是以澳門元為貨幣單位。根據資料,本澳今年首季活豬平均批發價為每公斤27.03元(每司馬斤16.35元),平均豬肉零售價每公斤75.2元(每司馬斤45.50元);同期內地豬肉平均批發價每公斤30.42元(每司馬斤18.40元),平均零售價每公斤42.92元(每司馬斤25.96元)。反而業界說的數據給人混亂的感覺,一時說司馬擔,一時說司馬斤,又一時說公斤。
上述情況,其實反應了價格經濟學中所指,批發價的公道性與零售價的欺騙性。在現代市場經濟學中,價格是由供給與需求之間的互相影響、平衡產生的。一般對價格的判斷,是由幾方面決定的。一、自身需要1、生產成本。你沒有生產,只看產品進價。2、流通成本,包括運輸、理貨、保管的成本,也包括宣傳、推介等成本。3、財務成本,錢是有利息的,另外就是風險。你進貨一百個,賣掉50個那麼你的價格就要提高一倍才能不虧損。按政治經濟學來說,還有勞動力再生產的成本,也就是養家糊口。白忙一天就是賠了。二、客戶需求客戶能夠接受的價格,其實客戶是理解商品價格的,畢竟能賺錢的商品只是全部商品的一小部分。三、市場平均價格,別人賣多少,你不要低太多。因為銷量並不與價格完全相關。那麼少買的就是你自己的損失。
零售價就是相對批發這個概念來說的,代理商或者銷售商和生產廠商協商、簽約、例行法力程式後,產品和服務享有特權,那麼代理商或者銷售商所持有的產品和服務再和消費者交易的過程中,代理商或者銷售商要謀取一定的利潤,這利潤涵蓋代理商或者銷售商在產品銷售的過程中所支付的“成本費用”,和勞動,那麼這個產品在出廠的價格上提高一部分,調整的空間就是代理商或者銷售商獲得利潤。這種賣給最終消費者把成本和銷售利潤算在一起的價格就是“零售價”
有經濟學者認為,批發價與零售價相對而言,前者公道性較強,後者欺騙性明顯。當然,說批發價的公道性,並非指批發價都公道;說零售價的欺騙性,也並不意味著零售價都是欺騙人的,而是說,批發價較零售價規矩些,零售價所受的規範相對較小,在監管不足、法規不完善或者市場信號不準確、透明度不足的情況下,零售價有可能偏離經濟學中“商品價格是由商品的供給和需求雙方的均衡點決定的”這個理論,形成暴利。
從自由市場經濟角度來看,市場由供求關係主導,政府不能特別保護某個群體而產生不公平現象。從各種數據分析,本澳零售價的較大增幅,主要集中在人資成本、店舖租金、商家對利潤訴求差異等,過往街市集中管理機制禁令之下,無疑對街市經營者有保護作用,有市場失衡的狀況。
特區政府全面接受商鋪申請售賣鮮活食品牌照,有商會稱相信大部分零售商有興趣經營鮮活食品。反映開放市場之下,鮮肉零售市場仍然有利可圖,而居民有更多元化選擇及受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