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如何加快經屋做契

【本報訊】立法議員施家倫指經屋做契過慢,業主不能享有其應得權利。他質詢政府有何改善措施。

施家倫表示,經濟房屋做契過慢是本澳由來已久的問題。日前廉政公署的報告指出,有購買經屋的居民十年都未能做契,在這段相當長的時間內一旦出現家庭變化更可能導致做契再生曲折。也有不少居民反映,由於一直無法做契,不能真正享有業主的權利。

他說,政府早前在解釋氹仔湖畔大廈與路環石排灣經屋做契慢的原因時指出,經屋須先完成一系列前期工作,才能與準業主做契,包括完成社會設施,向民政部門申請門牌證明書,向財政局申請樓宇登記,向物業登記局申請確定分層登記等工作。對如何解決做契慢的問題,政府建議將做契工作交由私人公證員負責。但政府提出解決方法顯然不能滿足居民需求,必須進一步檢討做契慢的原因和解決辦法,給居民滿意的交代。

施家倫質詢當局:

一、目前經屋做契慢的個案中有多少是因為社會設施、登記,發放證明書等前期工作沒有完成造成的?當局會如何加快前期工作?

二、當局認為委託私人公證員做契取得了成效,但仍有不少市民投訴多年未能做契,其成效體現在什麼地方?至今處理了多少宗經屋契約?

三、對於未能及時做契而產生的一系列問題,比如,期間內因繼承而擁有物業導致不能做契,政府早前提出按具體情況探討可行的解決方案,而廉署的報告則指需要不斷跟進才有結果,未來可否對此類個案明確定出審查方法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