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局日前公佈《澳門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諮詢文本,並隨即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公開諮詢,並根據諮詢期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於今年九月間進行修正及完成最終規劃方案,預計明年中正式出台。該文本訂定四個總體目標共十四項策略,包括「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管理」——「推動居民對旅遊業發展的認同和參與」、「管理旅遊業發展並提升接待能力」、「提升旅遊行業的環保標準」、「區域的無縫連接」;「發展多元化旅遊產品」——「打造標誌性旅遊產品」、「營造濱水空間」、「拓展海上旅遊產品」;「開拓優質客源市場」——「發展澳門成爲多日旅遊目的地」、「持續開拓具潛力的目標客群」、「利用創新科技發展智慧旅遊」、「與鄰近城市聯合開拓具策略旅遊產品」;「提高旅遊質量」——「持續培訓本地旅遊從業員」、「設立綜合旅遊品質機制」、「提升旅遊業服務品質與國際標準接軌」等。各項目標策略又從時間年期上劃分,五年之內為短期措施,五年至十年為中期措施,超過十年為長期措施,以期達到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願景。
《澳門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的規劃背景很明確,就是要配合國家「十二五」規劃和「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主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在旅遊業領域做出積極響應,將澳門建設成為具有精彩旅遊活動及豐富休閒體驗的世界知名旅遊目的地,有效地回應澳門特區政府推進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大背景,並作為《五年發展規劃》在旅遊業領域的具體補充。
實際上,作為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戰略中的主要執行機構,旅遊局在貫徹落實《五年發展規劃》的同時,必須要有自己的執行規劃措施。打個比如來說,《五年發展規劃》就像一部法律,而《澳門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就像執行這部法律的實施細則,並在旅遊業的領域內做出更具體細緻的規範。何況,《五年發展規劃》雖然是由「建設世界旅休閑中心委員會」研擬,但從其內容看,更象國家「十二五」規劃,「十三五」規劃所要求的「經濟適度多元化可持續發展」的綱領,較為全面,觸及到澳門特區經濟建設的方方面面,連社會、文化、政治建設都作了濃墨潑灑的描述,這就相對地「擠占」了「世界旅遊休閑中心」的應有篇幅。在此情況下,就需要有此《澳門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予以補強。
過去長期以來,不要說是在澳葡政府管理時期,就是回歸後,都欠缺整體規劃,實行「隨波逐流」、「睇餸食飯」,以至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行政方式,隨意性很大。因此,就更使得本來就是面積小、土地發展飽和,沒有深水港的澳門,發展進度不如臨近的地區。隨著中央與特區關係更為密切,「全國一盤棋」的規劃將澳門特區的發展前景也收納進去。澳門特區就不可能置身於國家發展規劃的度外,必須予以配合,並在高度自治的範疇上,也需要有自己的長遠發展規劃。正是出於此背景,特區政府積極擬制《五年發展規劃》,跟上國家發展的腳步;而旅遊局有見於此,也在自己行政主管業務的範疇內,擬制《澳門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予以配合和補強。這是「積極作為」的表現。
由必要指出的是,「建設世界旅休閑中心委員會」作為「頂層架構設計」,其成員主要是司長級官員,局長級官員未能躋身參與,甚至是肩負主要及直接責任的旅遊局長也不得其門而入。而與「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委員會」相對應,也是屬於「頂層架構設計」的「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發展委員會」,其成員就有多名局長級官員,包括貿易投資促進局、民政總署、經濟局、旅遊局、文化局、金融管理局、財政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等的代表,顯得並不對稱。
因此,在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負起主要及關鍵性責任的旅遊局,就更必須主動作為,以「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及《五年發展規劃》為綱,以自己的業務範疇和專業經驗為緯,擬制自己的專業性發展規劃。而從《澳門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的許多具體內容來看,包括發展多元化旅遊產品,建議利用舊城的閒置或零碎空間,以及未來在新城設立的旅遊空間,構建形象鮮明、具地方特色的旅遊設施及舉辦活動,例如設立家庭娛樂中心、標誌性文化中心、展覽場所,以及舉辦體育比賽或雙年展活動等,豐富澳門的旅遊產品,提高城市旅遊競爭力和拓展高端市場。同時引導旅客到城市不同地區,以緩和目前「澳門歷史城區」人群及交通擁擠的壓力,為社區經濟帶來適度發展。以及全力落實規劃中的新旅遊產品及品牌活動,包括重整大賽車主題博物館、舉辦澳門國際影展暨頒獎典禮、打造美食之都,以及優化光影表演等措施;研究與周邊城市共同爭取申辦國際級體育賽事,鼓勵及支持在澳門建設世界知名的主題公園;利用路環荔枝碗船廠工業遺址及鄰近棚屋,發展成為休閒的臨海地區,開放濱水空間給予居民及旅客作休憩場所。提供更豐富而具有澳門特色的旅遊體驗,如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坊,以及飲食文化的體驗等,鼓勵旅客延長逗留時間。利用多個大型會展場地的優勢,爭取更多國際大型活動定期於澳門舉行,如國際電影展、餐飲文化相關的盛事及體育活動等。利用資訊科技與本地合作夥伴制訂創新的旅遊行程。利用旅遊新產品和計劃,與國際和亞洲夥伴共同開拓旅遊市場,推廣澳門成為多日旅遊目的地。持續開拓具潛力的目標客群,包括年輕客群、銀髮客群、高消費客群及家庭客群,制訂相應的推廣策略,積極拓展亞洲、歐美、澳紐等市場,為上述客群制訂新旅遊產品並加強國際宣傳,以增加留宿旅客數量。……等等,都是頗有見地的。
但澳門現在已經進入多元社會,社會上存在著各種不同的意見,該文本框內會受到「挑剔」。有些意見雖然尖銳,但卻是出於善意,希望能將事情辦好,從專業的角度,看到不足或疏漏,提出補強性的建議。但也不排除有些非專業的人員,作為「意見領袖」,任何專業領域都要「知少少,扮代表」地發聲,博取出鏡率或見報率,「語不驚人死不休」,以圖獲得「喊水能凍結」的快感。因此,該文本公佈後,有不同意見並不足怪。實際上,已經有人對到二零二五年來澳旅客將有三千五百萬人,表達強烈的負面評價態度。因此。旅遊局在收集意見後,必須去偽存真,去其糟粕,吸其精華,使得該文本更符合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實際需要。
其實,或許無需等得太久,來澳內地旅客可能就有一個急劇增長的現象。由於台灣地區發生政黨輪替,拒絕承認「九二共識」的民進黨上台執政,曾經熱鬧一時的大陸居民往台旅遊,不管是團隊遊還是「自由行」,都大幅下降。而內地居民還是要出遊的,說不好在香港發生「驅蝗」惡行,內地居民反感的情況下,與台灣旅程相近,語言和人文環境相同的澳門,就可能會成為「替代」台灣的旅遊目的地。而該《澳門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在擬制時,是在「五二零」之前,尚未考慮到這個因素。倘在最終文本中將此因素考慮進去,可能更為精準、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