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居民應繼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與義務 博言

正所謂「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維護國家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行政長官崔世安近日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前夕發表「特首感言」時則強調國家安全關乎國家興亡,更關乎每一個居民的切身利益。澳門特區政府將結合國家安全意識,繼續強化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教育,讓國家安全意識在澳門廣泛提升,讓廣大居民懂得如何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和責任,切實履行維護國家主權的憲制責任。在海峽兩岸關係緊張時期,尤其「台獨」、「港獨」及「藏獨」頻頻生事,以及國際周邊國家環境形勢緊張的期間,澳門特區作為最為成功實施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的地區,以崔特首為首特區政府不辜負中央的期望,與中央一道同一占線,共同維護國家安全及宣導廣大居民提升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與國家共命運,以讓國家和澳門能在安穩環境中持續發展。

眾所周知,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加強國家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從定義上來講,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維護國家安全是指維持和保護國家政權和社會制度的平安、安穩。廣義的講,包括保障國家生存與發展的安全,即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保衛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等。國家安全不是模糊遙遠的概念,而是明確具體的、細微的,它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國家安全不僅關乎國家的興亡,還關乎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維護好了國家安全,既能保護國家利益,也能保護個體利益,而一旦國家安全受損,我們就有可能付出巨大的代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作出了明確要求,如,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等。每一個公民和組織都要認真學習相關法律規定,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其實,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已經在我們的工作和生活中有所體現:機關單位的電腦內外網不混用,不在內網專用電腦上使用無線網卡、無線滑鼠、無線鍵盤等無線設備以及外單位的存儲介質,及時更新殺毒軟體,加強對病毒的防範,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隨意發到互聯網上等等凡此種種,對於有風險的事情,我們要高度警惕。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是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的重要保證,是公民愛國主義精神的具體表現,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職責。

澳門特首辦網站由2015年開始設「特首感言」欄目,以日誌形式與居民分享特首的所感所想,包括上載崔世安的原聲錄音,及按其言論撰寫的全文。在近日發表的「特首感言」中,崔世安分享了他對「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看法。崔世安認為,國家安全不是遙不可及的概念,事實上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環顧國際社會近年發生的種種不幸事件,相信居民都能深切明白地區安全的重要性。澳門居民在澳門這片相對安全的土地上安穩地生活,是立足於國家安全這宏觀基礎上,澳門居民要共同維護國家安全,才能安居樂業。崔世安表示,澳門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應當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澳門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一國兩制」的一項特殊安排,充分體現了國家對澳門的信任與尊重。崔世安指出,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澳門特區政府和廣大居民的共同義務和義不容辭的責任。國家將每年四月十五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就是要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更好履行以人民安全為宗旨的總體國家安全觀。澳門特區政府將結合國家安全意識,繼續強化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教育,鞏固和發展愛國愛澳優良傳統,通過不同管道的宣傳教育,讓國家安全意識在澳門廣泛提升,讓廣大居民學習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識和生活常識,懂得如何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和責任。特區政府將繼續堅持愛國愛澳的光榮傳統,全面準確理解「一國兩制」,堅守澳門基本法,切實履行維護國家主權的憲制責任,全面推動澳門「一國兩制」事業向前發展。

其實,逢到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安全成為社會熱詞。在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引下,國家安全教育在全社會普遍得到加強,廣大群眾逐漸樹立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思想自覺。在中小學校,課堂內外國家安全教育扎實開展﹔在企事業單位,國家安全觀念再次得到強化﹔國家安全法治知識向群眾普及積極良好的互動、喜聞樂見的形式,凝聚起廣泛的國家安全共識,提升著社會的國家安全意識。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日前所言的,維護國家安全不僅要有頂層設計、總體謀劃,也要夯實群眾基礎、凝聚強大合力。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就要涵養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築牢國家安全的群眾基礎,匯聚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合力,促進全社會同心共築國家安全的「命運共同體」。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改革發展大局出發,准確把握國家安全形勢變化的新特點新趨勢,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為開創新形勢下國家安全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基本遵循。也正所謂「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從「利莫大於治,害莫大於亂」的古訓,到今天一些國家和地區深陷戰火和苦難,再到恐怖主義帶來的巨大危害,都在告訴我們,沒有安全的基礎、穩定的環境,什麼都搞不成。當前我國際間的環境較為複雜,我國也受到外國勢力的壓力,的確需要讓每位公民都能認清國家安全形勢、提升國家安全意識、增強國家安全使命,讓每個人都能為國家安全這個「頭等大事」添磚加瓦,真正築起國家安全牢不可破的銅牆鐵壁。本澳亦應以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契機,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加大對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等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力度,讓國家安全這個抽象概念入腦入心,形成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社會共識。

俗話有講:居安思危,思則有備,備則無患。確保國家安全和長治久安,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需要久久為功、馳而不息的不懈努力。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要堅持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人民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核心,國家安全工作永遠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人民為堅強後盾、力量之源。為了回應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安全與您」欄目發表主題為「國家安全、全民有責」文章,指出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維護國家安全的事業上,應以國家為出發點,以全局的視角定位,與國家一起規劃國家安全。文章中指出,澳門與國家存在「臍帶關係」,血濃於水。基本法第一條明確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部分」,屬於主權國家的組成部分。澳門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國家遂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基本法賦予澳門高度自治權,並明確承諾負責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防務,讓澳門無懼外來的入侵或戰爭,安心發展社會各項事業,同時透過不同的政策及措施,對澳門特區的經濟、金融、教育、交通、糧食、水源及能源等各項民生所需給予莫大支持。由此可見,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國家的發展和強大,也就談不上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澳門市民安居樂業。另一方面,基於澳門作為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明確了澳門特別行政區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為此澳門特別行政區已於二○○九年三月二日公佈《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家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也規定,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中聯辦副主任陳斯喜日前指出,雖然當前在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明顯增強,但面臨的國家安全形勢也更複雜嚴峻,且國家安全所受到挑戰和威脅的強度更大。澳人要清醒認識到維護國家安全「永遠在路上」,祇有進行式,沒有完成式,必須牢固樹立「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的古訓,不斷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不斷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機制。

陳斯喜表示,國家安全是國家大事,有國才有家,國泰才能民安。國家安全不僅事關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還事關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及國家其他的重大利益。國家安全與否,就是國家的重大利益是否能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持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一方面使我們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明顯增強,另一方面面臨的國家安全形勢也更複雜嚴峻。面臨的國家安全不僅有內部安全,還有外部安全;不僅有國土安全,還有國民安全;不僅有傳統安全,還有非傳統安全;不僅有自身安全,還有共同安全。說更嚴峻是因為我們不僅維護國家安全的領域更寬、更廣,現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不祇是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陸地面積,還包括海洋安全;也不僅是領土內、主權範圍內的,還包括外太空、走出去的企業和國民的安全。陳斯喜認為,澳人必須深刻領會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豐富內涵和重大意義。澳門特區實施「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國安法」雖然沒有列入澳門基本法附件三,但這部法律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各人民團體、企業和事業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這包括澳門同胞和澳門特區政府。

新「國安法」有兩條條文直接規定港澳兩個特區和居民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正如陳斯喜所言的,一是第一章總則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義務。」這條當中的表述細節,不是一般用「國家」或常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概念,而是用「中國」,這有深刻含義。同樣,二○○五年制訂的「反分裂國家法」,與其他法律有不同的地方,沒有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其他法律,無論是全國人大或常委會制訂的稱為法的,都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卻沒有用這詞,這不是為了簡化,而是表明「反分裂國家法」是對全體中國人制訂的法律,是要求所有中國人、全體中國人都遵守的一部法律,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新「國安法」亦是針對全中國人民制訂的法律。二是第三章第四十條第三款明確規定「港澳特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這是義不容辭的憲制責任,要充分認識到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不忘初心,歸本溯源,「一國兩制」的初心就是為了實現祖國統一。「一國兩制」方針最初是針對臺灣提出,是實現祖國統一提出的方針,後來率先在港澳實行,但這初心是為了祖國實現統一。「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故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祇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陳斯喜日前表示,還要充分認識到維護國家安全是保持澳門繁榮穩定的應有之義,祇有國家安全,才有澳門的繁榮穩定;若國家動盪不安,澳門怎會有穩定局面。如果國家得不到有效維護,澳門的繁榮穩定必然得不到有效保障。

也值得一提就是,自民進黨「小英」上臺執政後,「臺獨」分裂勢力加緊推行「去中國化」和「漸進式臺獨」活動,並試圖以「憲改」方式謀求「臺灣法理獨立」。而早在1989年12月鄧小平就指出:「國家的主權和安全要始終放在第一位。」國家主權獨立與領土完整是國家安全、特別是國家政治安全的核心要素。從「臺獨」分裂勢力的最終目的看,無論是李登輝還是陳水扁,還是現時的「小英」時代,都是企圖實現「獨立建國」,妄圖把臺灣從中國分割出去。但是,捍衛國家領土完整、維護祖國統一事關中國國家主權安全,任何人都決不能退讓和妥協。同時,最近幾年,香港社會出現了一些極不和諧的噪音,即鼓吹片面、激進的「本土主義」,主張「去中國化」、甚至提出要「香港獨立」。正所有學者所言的,這是「一國兩制」實施中的一股「逆流」,因為它表明了一種極端分離主義,是背棄國家、背離香港根本利益的危險的政治傾向。這股「逆流」雖然只是極個別人的政治訴求,完全不足以代表香港主流社會,但是破壞力很大,會長遠影響香港穩定發展,其實質是一種破壞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對抗國家主權、違反國家憲法的極端行為。「一國兩制」是我們國家的一項基本國策,要長期堅定地實施,不會因為眼前的、暫時的、發展中的一些困難和問題就出現動搖。而要保證「一國兩制」實施好,就必須全面準確地理解和貫徹,務使這一方針「不走樣、不變形」。因此,無論是臺灣亦好,香港特區亦也,國家安全、領土完事固然重要,本澳應繼續堅持履行中央的堅定不移地實施「一國兩制」方針,並應全面準確地貫徹,永不走樣,不變形。在特區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有助落實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強化憲法和基本法宣傳,有助特區進一步建立和加強國家認同、鞏固愛國愛澳的政治基礎,以及有助於防範和制止外部勢力干涉澳門內部事務。

另一方面就是,其實,二○○九年澳門履行基本法廿三條賦予特區的憲制責任,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工作。《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制訂顯示澳門履行對國家承擔的維護國家安全義務責任的積極態度,值得高度肯定。而要使維護國家新的「國安法」真正落地,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的配套制度、機制,還要不斷提升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建設,確實把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貫徹好落實好,繼續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做出榜樣。可見,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是一項綜合系統工程,並非簡單制訂一部法律就算大功告成。澳門目前尚不具備維護國家安全的全面執法機制和執法隊伍,本地警方從維護社會治安角度,展開的工作卓有成效,但覆蓋面不足,一些重大敏感問題尚未觸及處理,特別是《維護國家安全法》祇把處罰行為嚴格限定在基本法廿三條明確提起的犯罪構成,而為其他相同性質的違法犯罪,仍然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這些都需要從澳門實際出發,盡快研究探討通過加快立法和行政措施來補救和完善。

因此,國家安全是國家發展的最重要基石,更是本澳地區廣大居民的福祉,要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必須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為依歸,未來應繼續以「一國兩制」為根本宗旨,也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維護國家安全是保持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前提,祇有國家安全得到維護和保障,「一國兩制」在澳門才能有穩固的政治基礎。澳門居民在維護國家安全的事業上,應以國家為出發點,以全局的視角定位,與國家一起規劃國家安全。國家安全實際上與每一位澳門居民關係密切,應該喚起對國家興亡的憂患意識與自覺性,參透國家意識,與特區政府構築保護國家安全的「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