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大會細則性表決通過《高等教育制度》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日後將設立高等教育基金,並由行政法規規範,運作會好透明,暫未知道高等教育基金有多少金額,需與包括行政會成員及行政長官商量。
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高等教育法法案,合共十一章的六十五條條文“一路綠燈”通過此法案。是次法規修改的方向和目標包括保障及持續提升教育質素、強化高等院校自身的管治水平、加大院校在辦學及課程設置方面的自主性和靈活性、強化師資隊伍、提升學生整體水準、以及為高等教育整體健康穩定的發展提供充足的資源保障。
法案建議設立高等教育基金,有關注如何避免重複資助。譚俊榮在立法會上表示,高等教育基金將支持高校某些項目、學生活動及研討會等,高教辦將運作有關基金,日後肯定會與澳門基金會溝通好,避免重覆資助,會以公平、公正及透明支助每項活動。
他並指,高等教育基金的資助金額會較澳門基金會少,但具體金額有待與上級商討,承諾會透明操作,與澳基會作良好溝通,保證不會有重複資助問題。
高教法訂立高等院校評鑑制度,分別設有院校評鑑及課程評鑑。譚俊榮表示,非常重視評鑑,不會由高教辦自己評鑑,這是不科學,將邀請國際的評鑑團隊參與。
譚俊榮稱,本澳的公立高校已引入評鑑,他以旅遊學院為例,得到聯合國轄下的組織認證,他期望透過評鑑引進外地成功經驗,令澳門高校成長。
法案並設立院校及課程的評鑑機制,議員林香生及高天賜關於公私校評鑑的實際操作及評鑑方的公正問題 。高教辦辦公室主任蘇朝暉表示,高等教育素質評鑑分為院校評鑑及課程評鑑兩方面,院校質素核證工作不存在合格或不合格,只會向學院指出其做得好或不足的地方。
至於評鑑方的公正問題,譚俊榮表示,絕非由高教辦評鑑本地高校,而是由其他國家的專家組成的獨立第三方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