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士牌增發百個

【中新社2月5日電】澳門特區政府公報5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由交通事務局以公開競投方式,發出100個8年期普通的士牌照。在“天鴿”風災中受損導致停業的的士,可申請延長的士營運牌照6個月。

行政長官批示指出,執照由發出日起計有效期最長8年,且不得延期,執照持有人亦不得將的士執照轉讓予他人。在有效期內,如用作的士的車輛未能通過檢驗、因交通意外引致安全狀況惡化、呈現明顯的損耗或被確認具其他合理理由,經利害關係人申請,可申請將該車輛更換。

另外,行政長官還批示,在“天鴿”風災中受損而導致停業的的士,可以申請延長的士營運牌照6個月,申請期於2月底截止。

澳門的士總商會理事長凌世豪稱,約有300部的士在風災中損壞,其中200多部的士因水浸要換新車,認為政府推出有關措施非常好,能體恤業界的困難。他建議政府允許部分行業輸入外雇司機,讓的士業界可以引入更多本地司機。

除開投100部普通的士,特區政府在今年施政報告中也已提出,將於今年內再開投100部特別的士,即電召出租車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