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稱集會前先知會警方可省文件往來

【本報訊】政府建議修改集會示威法,由事前知會民署改為先通知治安警。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認為,這建議可減省文件往來,令通知程序更直接,效率更高。

他稱,集會示威是市民行使公民權,與租借民署管轄場地的使用權不同,市民公民權利沒有因此受損。

另外,戴祖義透露,未來成立的市政署,當中的諮詢委員會辦公室將設於新水上街市所在的沙梨頭街市市政綜合大樓內,社區活動設施樓層由於樓層面積大,會由原規劃的 2層縮減至 1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