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實施新的士法利打擊「害群之馬」 劉紹滿

「搭公共汽車難,打的士更難」這句話經常掛在本澳居民的嘴邊。特別是本澳的「黑的」違規亂象不斷,居民及旅客怨聲載道,甚至有部分「違規的士」劣行更臭名遠播,影響本澳旅遊城市形象。可以講的就是,的士亂象層出不窮,罄竹難書。而俗稱「新的士法」的法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於近日(六月三日)正式生效,同時取代現行生效近二十年俗稱「的士規章」的《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雖然近年警方加緊打擊,但是的士亂象卻未有收斂,社會則期望「新的士法」生效之後,切底打擊違規的「害群之馬」,能透過新法改善的士行業的形象,提升的士的服務質素,更是維護本澳國際旅遊城市的形象。

據瞭解,《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生效已近20年,隨著社會發展及變遷,當中所訂定的管理、監察及處罰措施已不合時宜,加上近年的士亂象層出不窮,濫收車資、拒載等,使澳門的士之惡聞名遐邇,旅遊形象蒙羞。例如,目前全澳約1,700個的士准照,根據治安警的資料顯示,2018年的士違規個案共有6,126宗,其中濫收車資及拒載佔84.6% 至5,182宗,至於今年首四月共有2,145宗的士違規個案,其中濫收車資及拒載1,884宗。可見,本澳「黑的」違規亂象已是「根深蒂固」,能否以新的士法「一刀切」打擊「黑的」違規亂象,相信仍需考驗當局的執法力度及智慧。而今年是澳門回歸二十周年,及是祖國七十周年華誕,相繼將會舉辦不同的慶典活動,尤其是回歸慶典及新一屆政府的換屆,按過往的經驗來看,相信將會有國家領導人來澳出來相關慶典的活動,社會形象及人文素養,不能讓「害群之馬」的「黑的」而影響整個大局,更不能影響本澳的城市形象。為了更好讓祖國、讓中央感受到澳門回歸二十周年喜悅及成就,各行各業都應共同維護本澳的城市形象,尤其的士行業,有必要一同提升服務質素。同時,新生效的「新的士法」不能成為不用之鞭,好看不實用,沒有任何的意義,關鍵起到阻嚇的作用,不辜負社會的期望。

據釋「新的士法」規定增設行政管理措施、監察職能的重新配置、加強調查取證措施、調升的士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及提升行政程式的效率等,著力保障的士之營運秩序、預防和打擊違法現象,保障的士業界及乘客的合法權益。當中,監察的士營運的處罰實體,由現時的交通事務局轉為治安警察局及交通事務局,分別按各自職能負責監察不同部分。在的士車廂內須自《輕型出租汽車的要件、檢驗及使用期限》行政法規生效十八個月內安裝全球衛星導航系統、錄音及錄影設備,引入中止或註銷的士准照或執照,以及當的士駕駛員五年四犯嚴重的士違法行為時註銷其的士駕駛員證等措施。配合新法生效,行政會日前通過三項補充行政法規,規範輕型出租汽車的要件、檢驗及使用期限,的士駕駛員專門培訓課程及專門考試以及的士站、的士上落客區及的士落客區的標誌,有關行政法規同日(六月三日)生效。對於新法規定在的士車廂內須安裝全球衛星導航系統、錄音及錄影設備,同時也增設行政管理措施,引入中止或註銷的士准照或執照。社會希望有關錄影設施方面,政府能跟業界盡快做好初商,順利完成安裝,做好向公眾宣講的工作,使得公眾消除對新的士法的疑慮。

另一方面,新「的士法」規定,擁有500萬以上澳門元註冊資本的公司才可競投計程車牌照;計程車司機如有拒載、濫收車費和繞路等行政違法行為,除罰款外,若5年內違規4次,將被取消計程車駕駛執照,3年後才能重新考取;無有效執照車輛若提供有償客運服務,相關人員將被處以9萬澳門元罰款。法律重新配置的士監察職權,負責監察的士法的遵守情況的實體,由原來的交通事務局改為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新的士法」在監察和處罰職權方面,治安警察局負責的士在道路上通行時出現的行政違法行為(例如拒載、濫收車資),而交通事務局則負責涉及准照、執照、的士駕駛員證、車輛規格等管理事務的行政違法行為,有效減省不必要的程式,提升工作效率。作為監管的士的治安當局日前表示,濫收車資、拒載一直為警方主要打擊的方向。事實上,的士司機有權到合法的地方進行上落客,但如司機主動詢問乘客,得悉後拒絕接載,則視為「拒載」,違反者將科處3,000澳門元;按照現行法律司機必須以計程表顯示車資進行收費,但如司機不主動找贖且非乘客自願支付,則屬「濫收車資」,新法例中列明,如濫收金額超過50澳門元,將會科處15,000澳門元;濫收金額等於或少於50澳門元,將會科處6000澳門元。

值得關注的問題就是,本澳多年以來,的士亂象層出不窮,罄竹難書。例如,6月3日,澳門新「的士法」正式生效,但在新法生效的2天內,執法當局共錄得4宗違法計程車個案。其中包括一宗濫收車費可罰6000元(澳門元)的個案,及一宗電召計程車違規載客的個案。可見,的士由公交變成遊客「專車」,坑客、濫收車資、拒載等天天上演,澳門的士之惡名聞名遐邇,旅遊形象蒙羞。近年警方加緊打擊,的士亂象卻未有收斂,皆因罰得太輕,故不良司機可身負數十宗甚至逾百宗違規,還可以繼續駕駛的士「搵食」,招搖過市。的士亂象,民間沸騰,甚至行政當局被斥不作為、縱容。有聲音則認為,再好的制度,還需要人來執行,一分設計,九分落實,執行力是重中之重。新的士法中不少需要配套法規一同施行,如車廂錄影錄音系統的安裝和提取程式,需另訂法規規範。配套法規訂得仔細,減少法律罅;訂得具操作性,避免有法難行;要及時趕上與新的士法同步實施,以免變成跛腳法,有釘牌制度,卻無錄影錄音指證,繼續蹉跎歲月。而當局日前則指出,「新的士法」實施旨在解決當前的士客運業所出現的問題,預防及打擊各種違法現象,讓行業得以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大眾享用到優良的服務。

其實,澳門在博彩業帶動下,近年經濟急速增長,不少居民收入增加並買車代步,車輛數字拾級而上,路窄車多的「小城」交通愈來愈繁忙。近年來部份的士司機濫收車資及拒載問題日益嚴重,不僅嚴重影響市民旅客日常出行,也對澳門國際旅遊休閒城市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引發大量市民及旅客的投訴。為鼓勵居民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特區政府銳意推行「公交優先」政策,如加強監管公交服務,引入新競爭者、增發的士牌照及開設公交專道等。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公交優先」政策,鼓勵居民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以減輕路面壓力。然而,公交服務質素經常遭人詬病,其中的士問題值得關注。例如,有司機在街上不理會阻塞交通隨處上落客、急剎車;胡亂切線甚至拒載等情況時有發生,部分繁忙路段成「重災區」。的士作為旅遊城市的重要交通工具,有必要改善這種亂象,否則影響澳門形象。然而,的士司機的駕駛態度堪關注。個別「的士大佬」胡亂切線、急剎車上落客,不理會後方車輛響號,阻塞交通;有的士更「索性」停在紅綠燈前上落客。相反,當見前方車輛稍為緩慢,便不停響號催促。面對違規亂象,未來將加強違規載客的罰則、簡化檢控程式、加強阻嚇性,並與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共同研究分析以及採取打擊行動,肅清違規行為。當局則呼籲的士司機「潔身自愛,遵法守規」,以獲取社會的信任和支持;也希望業界和廣大市民、旅客,與警方共同打擊違規的「害群之馬」。

眾所周知,有比較就有差別,凡去過臺灣的居民都會感受到在臺灣市區搭乘計程車的確很方便,也未遇到過拒載、繞路等不良行為,對乘客服務周到細緻,電話約車也十分便利,隨叫隨到。而在便利的背後,是臺灣尤其是臺北市對計程車行之有效、不斷改進的管理辦法。據瞭解,計程車在臺灣稱為「計程車」,因外觀一律漆為黃色,被人們親切地稱為「小黃」,司機則被稱為「運將」。臺灣程車司機大多在駕駛臺上自掏腰包安裝五花八門的電子設備,提供導航、聯絡、叫車等便捷服務,而且行車記錄器還可以避免遇到交通事故沒有證據。由於是服務型行業,筆者親自體驗過部分計程車司機別出心裁地從細微處出發,提升服務品質,希望吸引更多客戶。例如,有的會在後座上貼心地放上乾淨、可愛的抱枕,為陌生乘客帶去發自心底的關懷與溫暖;坐上計程車,除了乾淨的內飾,讓人印象最深的還有臺灣特別的「計程車文化」;司機們彬彬有禮,詢問過目的地後會禮貌地提示乘客「請您系好安全帶」,不僅副駕駛位置要系安全帶,後座乘客也要系。而當乘客付清車資準備下車時,又會聽到一句充滿濃濃「台味」的「謝謝」;還會不顧高齡幫助乘客搬運沉重的行李箱上下車,令人對其敬業精神更多了一分敬意。另一方面,值得本澳去借鑒的就是,臺灣計程車行業的優良表現,除了司機的敬業精神,也與臺灣交通主管部門的合理、積極管理有關。臺灣交通部門將計程車定位為費用較高、使用方便、到達目的地較快的交通工具,是私人與公共交通工具的一種重要補充,對計程車行業管理相當寬鬆。臺灣的計程車經營方式分為車行、運輸合作社和個人車行三種。想入行者,只要擁有職業駕照,沒有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等犯罪記錄,在接受測驗與8小時講習、取得合格成績單後,即可獲得執業登記。新入行司機一般通過車行或計程車合作社拿到牌照,並向車行或合作社繳納每月幾百元到一千多元新臺幣不等的管理費。年滿30歲且有連續6年計程車行業執業經驗,無違規違法行為,就有資格申請個人牌照,成為「個人車行」,無需繳納管理費。

因此,本澳作為國際旅遊城市,每年超過三千萬人次的旅遊量及擁有六十多萬人口,解決坐車難的問題,除了增發的士牌照只是權宜之計,從根本上解決廣大居民出行難問題,不僅需要大力發展公共巴士、輕軌等項目,還要遏制新車增長,減輕路面壓力,以及要加強的士行業管理,臺灣地區的士管理也值得本澳學習及借鑒,需要與時迸進及引入新的思維,如實施假日的士、分區載客、以不同的車廂顏色標示、輔以GPS系統加強監管等,按實際出發,切合居民和遊客的需要,這才是緩解「打的難」的正確方法。為確保「新的士法」順俐落實執行,要確保的士服務質素,不能讓「害群之馬」春風吹又生,維護乘客及的士司機的合法權益,當局除加強宣傳之外,有必須依法嚴格執法,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