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融合發展」新理念、新成果與新挑戰

兩岸融合發展是中共中央在新的歷史方位下提出的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國家和平統一的新理念、新路徑。這一理念的推進落實已取得初步政治社會成效,島內民眾兩岸觀與大陸觀正在發生積極變化,臺灣同胞尤其是青年西進求學、創業、就業熱情高漲,正在逐步融入祖國建設與發展進程。不過,在推進融合發展進程中也出現一些急躁情緒與盲目性,法規政策不夠周延與完善,加上蔡英文當局的敵意與抵制,深化兩岸融合發展面臨不少新挑戰。

豐富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內涵

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兩岸經濟社會交流合作發展過程中,中共中央在總結過去經驗基礎上逐步提出了融合發展理念與主張,而且使其內涵不斷豐富、完善,從初強調區域經濟社會融合發展逐步擴充為兩岸整體融合發展,從強調促進兩岸經濟融合發展轉變為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再提升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

2011年11月8日,國務院批復《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時提出:「構建兩岸同胞共同生活、共創未來的特殊區域,促進兩岸經濟社會的融合發展。」這是中央政府有關文件首次提出兩岸融合發展概念。2014年的全國「兩會」首次明確將「促進(兩岸)經濟融合」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同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平潭綜合實驗區,與部分台資企業負責人座談時明確提出融合發展理念,強調「兩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脈連,文化相通,沒有任何理由不攜手發展、融合發展」。2016年3月習近平在全國「兩會」期間參加上海代表團會議時進一步明確提出要「持續推進兩岸各領域的交流合作,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2018年2月國台辦、發改委等29個部委聯合發表《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措施」),就是依據2017年9月中共十九大報告對台工作精神出臺的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舉措。

2019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特別強調「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蕋礎」,明確將兩岸融合發展作為推進國家和平統一的重要基礎。隨後他在3月出席全國人大福建省代表團會議時進一步強調,要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兩岸要應通盡通,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同時,「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持續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被再次寫進《政府工作報告》。至此,「深化兩岸融合發展」與「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成為中央對台工作最重要的思想理念與政策主張、當前與未來對台工作的重要任務。

可以說,兩岸融合發展理念的提出與形成是一個逐步發展、完善的過程,極大豐當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思想內涵,是推進與實現兩岸和平統一的重要基礎與路徑,也取得了重大成效。但在落實中也由於強調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在島內出現嚴重的將和平發展凌駕於和平統一之上的傾向。在此形勢下,中共中央提出與強調兩岸融合發展特別是「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政策理念,在很大程度上扭轉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不足與缺失,將指向和平統一的兩岸融合發展作為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方向與內容,有利於促進與實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兩岸交融發展與兩岸和平統一進程。

兩岸融合發展取得初步成果

海峽兩岸的交往交流合作實際上就是某種形式的融合發展,但明確提出兩岸融合發展概念與理念,將之上升為中央對台大政方針並加大推動落實力度,則是近年的事情。特別是2018年初出臺「31條措施」,則是全面落實與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的標誌性事件,兩岸融合發展步入快車道,並取得初步進展與積極成果。

首先,十九大以後,中央及有關部門密集出臺了一系列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政策舉措,為融合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一是2018年2月29個部委共同發佈的「31條措施」,成為落實台企、臺胞同等待遇、提供便利化措施與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政策。隨後,許多省市或地方相繼出臺促進當地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具體政策措施,到目前已有20多個省市、40多個市縣出臺相關政策措施。二是大大簡化臺灣同胞在大陸就業條件與程式。人社部於2018年8月宣布台港澳人員在大陸就業不再需要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許可證」,在大陸工作的臺胞憑藉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憑證或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等作為就業證明材料,依法享有各項勞動保障權益。三是在推動台灣同胞臺胞證電子化基礎上,2018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公佈「台港澳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臺灣同胞可依規定申請辦理具有大陸居民身份證功能的居住證,在居住地依法享受三項權利、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和九項便利措施。四是人社部於2018年10月公佈「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進一步落實臺灣同胞在大陸享受社會保險保障的同等待遇措施。五是201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這是中央有關部門首個以「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為名的涉台法規政策,首次提出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實效性措施,總計達36條。這些法規政策措施的出台,為推進兩岸融合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其次,大陸出臺了一系列患及臺灣同胞的政策措施,積極落實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工作與生活等方面的同等待遇與便利化措施。廣西、四川、湖北等地相繼設立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許多地方設立了臺灣青年或兩岸青年創業就業示範基地,為臺灣青年在大陸就業創業提供交通、辦公與住房等補貼優惠政策支持。這一系列政策舉措在海峽兩岸尤其是台灣島內得到廣泛歡迎與支持。台「東森新聞雲」一項民調顯示,受訪網友有64.3%知道「31條措施」,其中有72.2%認同這些措施,52.6%有意赴大陸發展。依據臺灣競爭力論壇於2018年底調杏,61.1%受訪者瞭解大陸開放申領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資訊,63.4%反對蔡當局對申領大陸居住證者進行處罰的做法。儘管面臨蔡當局阻撓與限制,但申領大陸居住證的臺灣同胞越來越多,台「陸委會」估計大陸已核發的臺灣居住證達7〜8萬個,估計未來申領者會達到60萬人。

再次,在這些措施的鼓勵和吸引下,臺灣同胞尤其是臺灣青年中出現了到大陸求學、工作與發展的新熱潮。台《聯合報》民調顯示(2018年9月),臺灣民眾願赴大陸工作者占受訪人數的43%,較兩年前髙出12個百分點;願赴大陸創業者占30%,較兩年前髙出8個百分點,接受子女到大陸讀書者占44°/。,比兩年前增加了12個百分點,願到大陸定居者占14°/。,比兩年前高出1倍以上。其中,20〜29歲青年人願到大陸就業者達到55%,是各個年齡層占比最高者。在2018年秋季大陸高校對台招生中,臺灣學生報考人數和高校錄取人數雙雙大幅增長,臺灣方而統計是增長四成。特別是臺灣一些高中名校優秀畢業學生出現棄台大、選北大清華等大陸知名高校的現象。

到大陸各地創業就業的臺灣靑年越來越多,就業的行業與領域越來越廣,在大陸註冊登記創業的公司與就業創業人員顯著增加。據統計,到目前,海峽兩岸年就業創業裝地或示範點接近100個,在其中實習就業創業的臺灣青年超過一萬名,而且還在持續增加之中。特別是到大陸高校求職與任教的台錇教師數址出現前所未存的大發展,不僅在一線大城市的知名高校,而且在二.三線城市高校,台籍教師越來越多。其中不少高校台籍教師達數十人,如福建閩南師範大學(漳州)台籍教師人數兩年時間就從個位數一舉增加到目前的70多人。

再次,越來越多的臺灣同胞參與到祖國建設與發展之中,與大陸同胞一樣享受或獲得各種社會榮譽。以前臺灣同胞在大陸工作與生活沒有或很少有參加各種社會榮譽評價活動的。而在「31條措施」以及各地方政府積極鼓勵下,不少在大陸工作生活的臺灣同胞成為省市三八紅旗手、省市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或五四青年獎章獲得者等等。另外,在大陸求學與工作的臺灣靑年也不斷出現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的願望。這是臺灣同胞融入大陸發展的新現象、新趨勢。

在此形勢之下,島內民眾的統獨立場與對大陸的觀感也開始發生正向變化。島內多個民調結果顯示,近年來臺灣民意持續呈現明顯的「統升獨降」趨勢。依臺灣「民意基金會」一項民調,主張未來走向獨立者從2016年5月的51%迅速降為2018年9月的36.2%,同期《聯合報》民調結果顯示,支持兩岸統一的民眾比率上升到23%,支持獨立比重降為24%,兩者進入黃金交叉期。同時,臺灣民眾對大陸的觀感認知出現翻轉,好感度首次超過反感度。依2018年6月臺「民意基金會」公佈民調結果,臺灣民眾對大陸的好感度增加了4.4個百分點,上升到48%,反感度降為44%,降了3.5個百分點。這表明,大陸出臺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及積極推進落實之後,臺灣民眾開始更趨理性、客觀地卷待大陸,認識大陸,對和平統一前景認為只發生了積極變化。依據臺灣競爭力論壇調查,超過60%的民眾認為未來兩岸統一的機會遠大於「臺灣獨立」,近62%的民眾認為兩岸和平統一對臺灣圾有利。

兩岸融合發展面臨不少新挑戰

推進與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也面臨許多困難與挑戰。一方面,是大陸在政策制定、落實與實際工作中存在或出現的問題,需要逐步克服。一是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的政策原則性、指導性強,但操作性弱,並存在一些政策相互抵觸現象。二是對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的政策理解不到位,宣傳導向上過度強調與濫用「同等待遇」。

「31條措施」中有不少內容逛鼓勵性、支持性的宏觀經濟政策,不全是

「同等待遇」。特別是在統一之前兩岸現實情況下,大陸也無法做到給予台企與臺胞所有同等待遇。三是一些地方普遍出現「超同等待遇」現象,給予在大陸求學、實習、就業、創業的臺灣同胞不同標準的交通補貼、實習工資補貼、住房補貼、辦公租金補貼以及引進人才高額專項補貼等,不僅財政支出巨大,而且引起新的不平衡、不公平現象。例如有人發出「感覺廈門對臺灣人民比對其他外地人民好太多」的感慨。一些大陸高校教師認為引進臺灣在大陸非知名髙校取得學位的陴士教師卻享受高薪待遇,對他們不公平、不合理。四是一些台商或臺胞只希望大陸給予更多便利與優惠待遇,卻不願承擔相應的責任或義務,反對或抗拒大陸的政策對其利益可能產生的影響,大陸方面則一再妥協。五是台資企業對「31條措施」知曉率不高,更關注地方政府給予的各種財政補貼等實質性優惠。項調查發現,50%受訪台資企業對「31條措施」不瞭解,他們更關注地方政府在土地、稅收、環保、技術等方而的實質優惡補貼以及政府採購、「一帶一路」等市場機會等。

另一方面,兩岸融合發展面臨蔡當局的全面抵制和阻撓。蔡當局不僅不進一步開放大陸產品、人員、資金等入島,而且還制訂或採取一系列新的法規政策,嚴格限制與阻撓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蔡當局不僅給大陸出臺的促進兩岸融合發展政策措施扣紅帽子,統統貼上「統戰」標籤,而且以司法與行政手段恐嚇威脅民眾,加大對台生、台商赴大陸的「安全審查」,出臺鼓勵臺灣民眾留在島內發展的所謂「強台、保台」法律與政策措施。台當局要求在大陸申領居住證的臺灣同胞向有關部門申報,否則進行處罰,逾期未申報者初步規劃處罰1萬至5萬元新臺幣,查到未中報者則處罰2萬到10萬新臺幣,特別是還計畫限制其參與公職權利。在這種政治阻撓與政策限制下,兩岸之間無法實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雙向融合發展,目前只能是臺灣同胞到大陸發展的單向有限融合發展,自然影響到兩岸融合發展的深度、廣度與雙向融合發展目標。

推進與深化兩岸融合發展造一個戰略性、長期性的艱巨工作,必然會面臨許多困難與挑戰,要充分認識到政策落實難度與具體工作推進的困難及複雜性,需要堅定信心,穩步推進。同時,推進兩岸融合發展需要有法治觀念,讓兩岸融合發展能夠在法治化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王建民、吳鳳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