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傳媒於昨日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舉行的記者會上關注“民防綱要法”法案第25條“突發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有傳媒更指公眾認為“民防法”是“防民法”,會否要求政府撤回第25條從詳計議?賀一誠回應指,不應以撤銷的方式,認為審議時用開放性態度,真理越辯越明。
賀一誠籲多提立法意見
有傳媒擔心“民防法”法案第25條再現“離補法”類似情況?他認為不應出現這些情況,認為只要向市民清晰解釋,並作出立法的比較,把大家的誤會減至最低;已把最近收到的市民及團體的意見轉到審議法案的委員會,希望立法會及政府做好解釋,解釋不清可能會引起誤會,故解釋工作是立法階段是很重要的,政府審議過程的態度亦是開放的。
賀一誠認為,只要政府發放的訊息是清晰的,就不會存在虛假訊息,至於撤回一條條文?他稱,法案交予立法會審議,是可以修改條文,是可以把條文的定義、字眼清晰,減低市民的誤會;他又認為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是接受意見的人,相信可多作比較、寫清楚便可,“撤一條行唔通嘅,我諗唔應該用撤銷嘅方式,只係話大家審議之中用一個開放性嘅態度,真理係越辯越明嘅,大家辯清楚咪得囉!”。
有指長者擔心“民防法”法案第25條成為陷阱?賀一誠笑稱:“唔使驚,澳門邊有咁多監獄呀!”,但他強調造謠是應有責任,可根查IP地址。被問到賀一誠若當選特首後會否要求保安當局謹慎執行第25條?賀一誠表示,任何人做特首,刑法一定要謹慎,又認為執行條文要經過很多程式,不是指揮官自行定義,仍有檢察院、法院等,“唔使驚,如果唔係我哋無咗法治嘅核心”,他重申:“一個人話到事你有罪就有罪,呢個唔係法治精神,係人治精神”。
賀一誠呼籲大家可多提意見予委員會,又以“預算綱要法”法案由原來30多條條文經立法會討論後增至70多條為例,指出立法會不是橡皮圖章,亦有些條文被否決,相信問題不大,多次重申“民防法”是在懸掛風球的時段才會執行。
賀一誠透露,立法會前主席曹其真離任後交給他 1本總結立法會工作的書,當中記錄了立法會需要落實和加強的工作,他與另 1名立法會前主席劉焯華一直在有關方面改進,例如曹其真提出很多有關行政法規和法律之間的關係問題,政府在最近 2屆立法會很多時候都以法律形式立法而非行政法規,但亦存在少少矯枉過正,包括膠袋徵費交由立法會審議令推行時間延遲。
對任何暴力行為感痛心
有港媒問及香港日前發生的破壞立法會風波,若賀一誠當選特首後如何避免澳門重蹈香港覆轍,賀一誠表示,首先昨日是以立法會主席的身份召開記者會,不會以參選人的身份回應事件。針對香港的事件,他不適宜做任何評論,相信香港特區政府有能力處理好事件,他只能講,對任何暴力行為都感到很痛心,很遺憾。
問及是否認同澳門居民存在“政治冷感”,賀一誠回應稱,他這代人經歷過中國文化大革命的階段,當時全中國人都對政治高度投入,等於“今日的香港”,青年人和傳媒都對政治很投入熱情。雖然有人說澳門相比沒有較多聲音,但本澳立法會跟進事務委員會時刻跟進各項工作的效率不會較其他地區的委員會弱,議員們盡心投入,包括設立辦事處,平時與市民亦很多接觸,每次立法會會議議程前發言都會即時反映社會問題,因此(你們)要對澳門的情況多些瞭解,香港與澳門制度不同,雙方體系立法基礎和議會運作均不相同。他又反問,當立法會不能開會,阻礙的不單是一項法律立法,同時阻礙了很多民生事務,是否令市民得益?這些都值得考慮,任何事物均需要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