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委員會昨日上午10時舉行會議,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及交通局局長林衍新就公共巴士服務批給聽取議員意見。
委員會主席李靜儀引述羅立文明確回應,新合同會以公共批給方式,但具體如計算補貼等細節仍要細化,按現行政府與 2間巴士公司的合同,巴士票收由巴士公司收取,政府則按服務價值差額計算補貼巴士公司。
至於會上委員認為政府補貼巴士公司的計算方式複雜,建議“人頭補貼”,建議給予特區政府回報或減少補貼,李靜儀引述林衍新指政府要非常謹慎去做整個模式,計算公式當中參考元素及比重會否調節仍在考量及商討中,未能披露。
閉門會議約2.5小時,委員會主席李靜儀及秘書宋碧琪會後向傳媒表示,政府表示巴士合同目前仍有未落實及困難的地方,仍需時商討,需要非常謹慎,未必能披露細節內容。
委員會關注目前政府在巴士財政援助資助制度上的計算方式,有委員提到政府對巴士公司財政援助的補貼計算方式複雜,按照公里數、車型大小及是否環保車等有不同補貼金額,認為政府應結合按人頭補貼的計算方式做,如多少乘客上車、乘客支付的票價是多少、巴士成本是多少、政府補貼多少去計算。
委員會認同政府用巴士補貼模式,只是按現時自然調價方式,按公里及大小車型去計算,巴士班次越多,政府補貼越多;有委員建議政府補貼的比重可作調節,如按現時方式,可能會出現巴士公司非繁忙時段發車班次過密,公帑補貼出現資源未充分利用的情況。
李靜儀引述林衍新指政府要非常謹慎去做整個模式,政府亦明確表示新合同會以公共合同批給方式,不是購買服務方式,但仍與巴士公司商討補貼計算公式及當中的元素。
去年兩間巴公司營利合共1.2億元,當中是票收加上政府財政補助減去成本得出的。有委員提出當巴士公司有較大回報時,是否可產生回報予政府或政府減少資助補貼;將來計算合同公式要考慮資源的充分利用,確保資源班次在非繁忙時段調度班次相對較合理;並應要求巴士公司多公開數據,如比損益表等利潤細節。李靜儀引述政府指會聽取意見,但不作詳細交代。
巴士公司未經批准不可營運其他服務,除了賣廣告及出租重型車。有委員關注有巴士接載某娛樂場員工,李靜儀引述政府回應指,政府與巴士公司有商討,了解過巴士不是現役車、是折舊車,亦不是由巴士司機所駕駛,但不理解為何仍是巴士式樣,政府認同要處理此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