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世安前日在向立法會作政府工作總結後,回到政府總部召開記者會,回答記者問題。共有二十位記者提問,涉及中葡文、日週報,平面印刷及電台電視台或通訊社、澳門和香港,較為均衡。就連通常反映反對派觀點的媒體單位,也獲得提問機會。遺憾的是,未見中央駐澳媒體提問,不知是何原因,而在過往同樣的場合,中央駐澳門他是也曾獲得提問機會的。
崔世安兩任共十年行政長官,因而媒體關心的問題不少。除了是屬於整體社會的事務之外,也有被問到個人的問題。在屬於個人的問題中,既有詢問崔世安對自己任內工作最感滿意的政務範疇的,也有問到其最感遺憾的項目。當然,還有人問到他自己卸任後的去向安排。
有記者問崔世安,在他特首生涯十年內有「離補法案」及「六百億基金法案」,都因為坊間聲音反彈而撤回,這會否成為其特首生涯的遺憾?崔世安回應說,他個人看法這並不是遺憾,反而讓他汲納經驗要聆聽市民意見,政府在聽取民意後改變主意決定不是一件壞事,尊重民意也是他在這十年學習到必須要做的事。政府希望能夠聽到社會特別是廣大市民的意見,也不會迴避批評,並鼓勵發表意見。。
其實回頭看,這兩個案例雖然是崔世安的「挫折」,但卻也未必完全「錯得曬」,尤其是「六百億基金法案」,因為當初是議員們提出的。而且,也符合習近平主席關於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指示。當時政府之所以撤回,主要是因為正逢香港「反修例」已經演變為「反中」,開始發生暴力襲擊事件,因而是投鼠忌器,避免澳門反對派也籍機呼群聚類,上街進行群體抗議活動,損害澳門社會和諧氛圍,以保護「風景這邊獨好」的景象。
因此,即使是二零一九年度的財政預算未能補充列入這六佰億元基金,也即使是立法會通過二零二零年的財政預算案,在賀一誠就任行政長官後,編制未來的財政預算案時,也應當考慮這筆預算。屆時,賀一誠並非是「等待卸任」的行政長官,質疑的理由已經消失。如果仍然有人反對,就等於是反對習近平主席有關港澳必須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參加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指示了。何況,這筆基金並非是「有去無回」,既然是投資,就有回報。當然,必須把好關,保證投資在較為安全及回報率較高,或是社會公益性較強的項目。
澳門的財政儲備較為充裕,有七千多億元。當然首先要居安思危,積蓄防飢。但也不能只做「守財奴」,只是放在銀行收息,這並非是理財之道,即使是現在的投資方式,收益也偏低。其實,澳門的理財方式,與內地的地方政府有很大不同。筆者曾陪同廣東省某市的「一把手」進見崔世安,他在了解到澳門有幾千億元財政儲備後,感到驚訝,事後曾經向筆者表示對這種「有錢不用」的方式不解。筆者回答說,這除了是遵守基本法關於「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的規定之外,可能也是為了應對未來的大型建設,如港珠澳大橋、填海工程等的開支。他卻表示,內地地方政府的基建,大多是向銀行借貸。也就是說,「先使未來錢」。不過,從近年地方政府爆出,為了追求政績而無節制借貸,形成債務危機,這也是中央作出「金融副省長」決策的原因之一。澳門的偏向保守理之道,反而更為安穩。
當時有人指責這是崔世安為自己安排後路,這是「假設性」問題,純粹主觀臆測,見到風就是雨。即使是他要為自己卸任後安排後路,以他謹小慎微的性格,也應該是「擔屎唔識偷食」。實際上,盡管有人老是指責他「官商勾結」,但卻又偏拋不出甚麼具體的「黑材料」,只是「得個講字」。何況,只是宏觀管理而已,具體運作的是粵澳合作單位。這個指責與「左袋入右袋」一樣,強詞奪理。
實際上,被攻擊為「左袋入右袋」的「暨大一億」,甚至在遊行中高擎對崔世安進行人身攻擊的畫象,這完全是指鹿為馬,偷換概念。暨南大學並非是商業機構,而是直屬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現是中共中央統戰部)的教育機構,其中一個重要任務是為澳門特區培養包括參與「澳人治澳」在內的各類人才。而行政長官應邀擔任暨南大學董事會副董事長,與港澳中聯辦分管教育事務的副主任,及內地相關官員也是董事會的成員一樣,都沒有收取任何報酬或利益,更不存在所謂的利益輸送。而暨南大學向澳門基金會申請一億元人民幣資助校舍建設,整個申請過程符合基金會資助審批的程序性規定。而在一定角度上說,這是對暨大過去三十多年來為澳門培育二萬多人的回饋。曾有統計,國家培養一個大學生,至少要花數萬元。而澳門特區政府捐助的一億元,以暨大已為澳門培育二萬學生計算,平均每人也是五千元而已,澳門特區也是「賺到了」。何況,這是「取之澳門,用諸澳門」,所建宿舍主要是澳門學生所用,並沒有白花。
至於「離補法案」,是因為立法會已經通過「過冷河法案」,規定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在卸任後的一定時間內,不得出任相關商業職務。倘不給予適當補償,就不成比例。因為高官也是人,也要生活。其中一些原來就是實體公務員,還可回到原來的職級捧「鐵飯碗」;而原本是商界或專業人士者,則是「等米落鍋」。因此,世界各地都是限制和補償兼備,符合比例主義。在內地,有退休制度;在我國台灣地區,也有《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其實,就在「反離補」時,發起者蘇嘉豪自己也說了一句公道話:台灣地區的《地方自治法》,民選縣市長在卸任後,有適當的補償。
在這個問題上,表面上是反特權及「自肥」,但除了是在審議法案過程中提高補償率及追加特首刑事豁免確實欠妥之外,確實是有適當補償的必要,因而在實質上,是要阻嚇商界和專業界中,有才能及有意參與政府高層運作者,不願出任受到「過冷河法案」限制的職務,從而達到窄化「澳人治澳」人才之路的目的,這也是一種損害「澳人治澳」的行為。
有記者問到崔世安卸任後的出路問題,而且前後有兩位記者提問,佔所有提問記者的十分之一,可見他們很關心崔世安的未來「出路」問題。
筆者昨日揣測,崔世安可能會獲邀請出任全國政協委員並當選為副主席。倘真的有此安排,並不出奇。實際上,這已有前例,澳門首位行政長官何厚鏵,香港首位行政長官董建華和第三位行政長官梁振英,現在都是全國政協副主席。 除了被判刑的曾陰權,都是此模式。因此,崔世安倘也獲得此安排,就是順理成章,當然更是中央高度肯定澳門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成績。
這樣,就將出現「雙副主席」。但這也有前例,澳門就曾有馬萬祺和何厚鏵,香港也曾有安子介與霍英東,現在是董建華與梁振英。既然澳門居民普遍不樂見「大香港小澳門」,現在香港是「雙副主席」,澳門也就也應是「雙副主席」,以示平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