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副省長的新使命

過去,地方更希望金融副省長們帶來當地發展的金融資源,而現在,防患地方金融風險變得同樣重要。

金融穩,經濟穩;金融活,經濟活。

12字描繪的美好願景,讓人嚮往,如何實現,關鍵是人。

金融副省長被寄予厚望,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範圍內有16位金融副省長。據吉林日報消息,10月17日,前中國農業銀行副行長蔡東,被任命為吉林省副省長,再度引發市場關注。

因為他是今年任命的第6位金融副省長,其中,僅9月最後一個星期,就任命了4位,而2012年至2017年,5年的時間才任命3位,如此密集的任命,讓人們對金融副省長的一切充滿了好奇。

懂行又有資源

他們都擁有豐富的金融系統工作經驗,調任各省擔任副省長,大多分管金融等領域,被形象地稱為「金融副省長」。

仔細流覽他們的簡歷資訊發現,這群人有著鮮明的群體畫像:高學歷專業人才、10餘年大型金融機構經驗、年輕有為。

名校經濟學博士幾乎是他們共同的身份,也讓他們成為懂行的專業型官員。他們中有14位博士,其中經濟學博士有10位,且不少人畢業于復旦、清華、北大、斯坦福大學等世界級名校,專業涵養高。

他們大多擁有10餘年的金融機構工作經驗,這也被外界看作是一群有資源的副省長。具體來說,他們之前工作過的金融機構涵蓋中國證監會、央行、國家外匯局、上交所、中行、農行、交行、光大銀行、工行、國開行等,並且大部分人都有多段金融機構的工作經歷。其中有13人是從這些金融機構、監管部門直接轉任,而陳舜、歐陽衛民、李波雖然不是直接轉任,但陳舜曾長期任職證監會,歐陽衛民、李波曾長期任職中國人民銀行。

值得一提的是,6人來自金融監管部門,10人來自大型國有銀行,其中3人有相當長時間的中國建設銀行工作經歷,有6人在農行任職過。其中,葛海蛟、劉強、張立林是從農業銀行成長起來的,康義、王江、李雲澤則是從建設銀行成長起來的。

在已經披露分工的11位副省長,有10人在省政府領導層中分管金融工作,唯一的例外是雲南省副省長陳舜,該省金融領域工作由雲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宗國英分管。

和以往省級副職官員相比,這群人相對比較年輕,平均年齡在50歲左右,其中70後就有6人,這在全國省級副職裏並不多見,分別是劉強、李雲澤、郭寧寧、張立林、李波、葛海蛟。其中,最年輕的是1972年的重慶市副市長李波,他從中國人民大學國際經濟系國際經濟專業畢業後,赴美留學,最終獲得斯坦福大學經濟學碩士和哈佛職業法律博士,被認為是學霸。

和今年9月全國密集任命4名副省長一樣,2018年1月,京津滬三個直轄市金融副市長到任。縱觀金融副省長任命的節奏,2018年7人,2019年6人,遠遠超過2012年至2017年的3人,這背後有既有地方金融發展的需要,更多的是在全國金融一盤棋下,防範地方金融風險。

與「掛職」不一樣

時勢造英雄。中國經濟經過數十年的高速發展後,靠投資驅動、土地財政金融化的模式給地方發展積累了風險,如何在全國金融一盤棋舞臺下,防範、處置好地方金融風險,是當下地方經濟發展的當務之急,這也是時代為金融副省長準備的「舞臺」。

防範金融風險的任務要追溯到 2017年。2017年4月25日,中央政治局首次以「金融安全」為主題進行集體學習,提出中央、地方各司其職,形成「全國一盤棋的金融風險防控格局」。

這是一次對金融風險防範的定調,2017年7月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將金融防範風險的責任、任務細化。

3個月後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界定了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事權範圍,要求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並將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的監管範圍調整為「7+4」,具體為: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實施監管,強化對投資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所等的監管。

2017年4月25日,中央政治局首次以「金融安全」為主題進行集體學習,提出中央、地方各司其職,形成「全國一盤棋的金融風險防控格局」。

2017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將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列為未來3年三大任務之首,並明確「重點是防控金融風險」,要「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

進入2018年,全國各地金融監管局密集掛牌,同時,7位金融副省長到任,規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地方政府債務置換工作的文件也密集下達。

直到今年,防範金融風險數次被提起,2019年2月,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要培養、選拔、打造一支政治過硬、作風優良、精通金融工作的幹部隊伍。同時,7月份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和政治局會議,都明確在防範金融風險中,要「壓實地方責任」。

目標和責任主體越來越明確,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各地金融監管部門掛牌,地方金融監管被賦予了更高的監管許可權和監管職能,地方需要懂金融的官員。」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法與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濤對《南風窗》記者分析稱,這波副省長的密集任命只是順勢而為。

毫無疑問,這群金融副省長將成為壓實地方責任、防範金融風險的操刀者。事實上,金融系統幹部「下派」地方任職,多年前就有先例。

遼寧、山東、浙江、江蘇四省都曾出現有過金融幹部到地級市「掛職」的舉措。2013年3月,時任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履新山東省長時,就曾從中央金融系統選派幹部到山東掛職,向山東省各地市空降「金融副市長」。官方資料顯示,山東省金融業增加值從2012年1936.11億元,提高到2015年3130.6億元,增長61.7%,改革成效可見一斑。

此外,江蘇在2015和2017年,實行了兩波金融系統和地方幹部雙向掛職活動,用金融智慧助推地方經濟發展,成績斐然。

事實上,這些都只是政策性銀行、五大行等機構與地方政府進行幹部交流的縮影,一般採取金融系統幹部到地方「掛職」的形式,而「掛職」的地方政府副職一般都在市縣一級。

這16位副省長的任命與之前的「掛職」平級調動不同,他們大部分是升職。據21世紀經濟報導,按中編辦「三定」方案,「一行兩會」均為正部級。據公開信息,金融類央企並無行政級別,但五大國有銀行、政策性銀行的董事長和行長,通常被視為副部級或享受副部級待遇。這些金融副省長大部分從國有行副行級幹部履新副省級幹部,算是提拔使用。

以往「掛職」考量更多的是發揮金融幹部的金融才能,助力地方招商引資,助推經濟發展,而這波金融副省長,在全國金融一盤棋舞臺下,防範、處置好地方金融風險的大環境下,提拔到省級任副職,分管金融,種種跡象表明,他們的承擔的責任更重大。

防患金融風險

從2017年,「重點是防控金融風險」作為任務開始,到2018年各地金融監管局密集掛牌,再到這兩年密集任命副省長分管金融,三年的時間,防範金融風險終於實現任務、機構和人員的成功匹配。這背後也意味著,防範、處置地方金融風險,是這些金融副省長的第一要務。

毫無疑問,地方政府債務是地方金融風險最大的灰犀牛,像是一顆不定時炸彈,如何安全拆彈,考驗的是副省長們的金融智慧。

地方債務的源頭要追溯到1994年財稅體制改革,中央財權集中後,地方財政面臨「錢少事多」的尷尬,1995年實施的《預算法》又不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長期的收不抵支讓地方政府另闢蹊徑融資,各地融資平臺出現,地方政府也就踏上了用金融手段解決了自身財政收支不平衡之路。

特別是2008年金融危機後,4萬億元經濟刺激,加上融資平臺的地位被肯定,融資平臺數量劇增,地方政務債務也隨之攀升。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副院長鄭春榮認為,省級金融分管領導,需要在求發展(融資)和防風險(杜絕違規舉債)之間取得平衡,應該認識到,杜絕違規舉債也是工作業績。

2010年,地方政務債務開始逐漸被監管,地方政府性債務舉債主體逐漸從融資平臺轉向國有企業,PPP、信託等更加隱蔽的融資方式出現,「隱性債務」快速上升。

截至目前,共有117個省市的存量債券餘額超過其財政收入,14個地區的存量債券餘額超過其財政收入的10倍以上。

最大的風險莫過於,地方政府違規舉債一直屢禁不止。如何防範?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副院長鄭春榮認為,省級金融分管領導,需要在求發展(融資)和防風險(杜絕違規舉債)之間取得平衡,應該認識到,杜絕違規舉債也是工作業績,更不能利用在金融部門工作的優勢,尋找制度漏洞或進行所謂的「金融創新」,進行新型違規舉債。

對於隱性債務的監控一直是難題,鄭春榮提醒,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擁有大量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託投資的股權,地方政府要注意,不能利用股東身份或職務任命權力,給這些地方金融機構施加壓力。「一旦地方融資需求和地方金融機構「結盟,監管難度就增加了。」

目前,財政系統關於地方政府違規舉債的案例主要是財政部監管部(即原專員辦)查處並公開的,但財政部監管局的人手不足,很難系統全面監控地方債。需要更多地依靠各級財政層層監管。鄭春榮建議,各級省財政廳內設一個債務監管處,監管地級市債務,同時,「發改委、交通、能源、市政等行業主管部門,配合財政部門進行債務監控,也很重要」。

而在尹振濤看來,副省長們還有一項任務是,「讓地方金融監管職責的落地,與一行二會配合,穩定區域金融風險管理好「7+4+n」,n是指地方金融監管局7+4監管範圍不包含的P2P等不明確的機構,目前,P2P主要是風險治理和清理工作,涉及眾多個人投資者,做好這部分工作關係到社會穩定。

此外,發展地方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也是重要工作,如打造區域金融中心、建立有特殊的金融市場體系、引入大型金融機構落戶等等也是副省長們的分內事,目前,各大中心城市都在爭相打造區域金融中心,競爭較激烈,而競爭背後,在某種程度上說,拼的是金融副省長們金融智慧和資源。

當下,留給金融副省長們的任務不輕,懂行又有資源的他們能否頂住,值得期待。

(何治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