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正會見新一屆政府管治團隊透露的重要訊息

在中央政府宣佈根據侯任行政長官賀一誠的提名,任命澳門特區第五屆政府主要官員和檢察長的名單後,中央政府安排賀一誠率領新一屆特區政府管治團隊成員前往北京,接受任前培訓。昨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了賀一誠率領的赴京接受任前培訓的新一屆政府管治團隊成員。韓正在講話中,希望新一屆政府管治團隊在賀一誠行政長官的領導下,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忠於國家,勇於擔當,勤政為民,清正廉潔,進一步提高施政能力和水平,努力破解影響澳門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共同為澳門繁榮穩定和市民的美好生活、為繼續推進「一國兩制」在澳門的成功實踐努力奮鬥。

這項政務活動,有兩層意義。其一是以此「肢體語言」駁斥了此前某些香港政客及媒體的某些妄言。實際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在紀念《澳門基本法》實施二十周年座談會上發表講話,不但是遵循以往的慣例,而且更是為了符合憲法是基本法的母法的法理,及有關基本法的事務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主管的分工原則。實際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而不是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來發表有關基本法的主旨演講,這是突出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和最高國家立法機關,是制定和解釋國家憲法及基本法的唯一機關,而憲法則為實施「一國兩制」提供了最高法律依據,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區的憲制法律基礎,憲法在基本法實施中發揮重要指導作用。因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來作有關基本法的主旨演講,天經地義。

而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是中央港澳工作的決策機構,因而涉及到屬於業務操作的港澳事務的最高層次活動,就由兼任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的韓正出面。而他昨日會見賀一誠率領的新一屆澳門特區政府管治團隊並發表講話,就正是業務對口。這顯示,至少是到目前為止,韓正仍然是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的組長。而且,也不可因為香港的局勢就隨意更換。這更彰顯中央對主導香港局勢的定力,「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主導權始終牢牢掌握在中央的手中,這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改變的。

實際上,今日的亂局,並非是中央的決策有什麼「不妥」,而是「新冷戰」的國際大環境下,以美國為首的外部勢力,要勾結香港的反對勢力,將香港作為對中國實施「顏色革命」的「試驗田」及「橋頭堡」的結果,因而在香港暴力行為的發展過程中,每一步驟都與美國當年在烏克蘭、吉爾吉斯等國家推動「顏色革命」的過程極為相似。而且,美國也要將香港當作是中美貿易糾紛的一杖棋子。但是,中央沉住了氣,沒有跟隨外部勢力的指揮棒起舞,而是相信和依靠香港特區政府及三萬多警察自己的力量,堅決執行中央「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指示,有力地遏制了暴力行為蔓延到全個香港,並阻遏住「顏色革命」的陰霾飄向北方。外部勢力的圖謀,反而更激發起內地居民尤其是青年的愛國主義熱情,並讓內地青年看清楚,所謂西方「普世價值觀」是怎麼一回事。

其二是韓正會見澳門特區政府侯任管治團隊,及中央對他們進行「任前培訓」,凸顯了中央正在確確實實地落實執行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有關「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完善中央對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制度和機制、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制度,依法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各項權力。」的方略。

人們注意到,在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成立十六年以來,以至是香港回歸二十二年,澳門回歸二十年以來,是首次對特區侯任管治團隊進行「任前培訓」,也是中央領導人首次在他們宣誓就職前,在北京會見他們。而這兩項政務,都是第一次對澳門特區實施,澳門特區在全面準確地落實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方面,再一次走在前頭。

其實,對在任的特區政府主要官員進行「任中培訓」,也是澳門特區飲了「頭啖湯」。去年四月下旬,第四屆特區政府的全體主要官員和檢察長,就「開歷史先河」地赴北京、江蘇參加「任中培訓」,「旨在加深澳門特區政府管治團隊對國家發展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最新情況的了解,促進澳門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這是落實貫徹習近平主席在中共「十九大」報告中關於「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及「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把好幹部標準落到實處。……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完善幹部考核評價機制,建立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旗幟鮮明為那些敢於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幹部撐腰鼓勁。各級黨組織要關心愛護基層幹部,主動為他們排憂解難。」等論述之舉。

這就顯示,澳門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和檢察長,不但要為澳門服務,而且更要建立為國家服務的意識,並將自己擔任的職務當作是國家命運與自己前程相融合的事業。而「管治團隊」這個概念,其中的「管治」就比「管理」更為清晰地定位於,管治權的賦予主體是中央,中央對特區擁有全面管治權,澳門特區政府受中央授權及委託,在特區高度自治的範疇內進行管治,這就彰顯了「一國」是「一國兩制」的前提和基礎。而且,即使是在澳門特區高度自治事務的範疇內,「管治」是以「當家」的「董事長」的心態,來管理澳門特區「眾人的事務」,必須對自己的決策負責,並以「捋起袖子加油幹」,「車子不倒只管拉」,並具有開拓精神,管好這份家業;而「管理」則是以「打工」的「總經理」心態,單純業務主義,「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只顧埋頭拉車,不顧抬頭看路」,就像曾蔭權的那句「名言」:「打好呢份工」,而不講政治。

韓正昨日在會見澳門特區侯任「領導班子」成員的講話中,除了是一般性的表述之外,還有至關重要的一個術語,那就是「忠於國家」。因此,侯任主要官員和檢察長的這次「赴京趕考」,可能還將考核他們對以習近平為核心的中央的忠誠度。忠誠,這是比「愛國愛澳」更高的要求,而且不能是口頭說說而已,還應從實際行動中予以兌現。

為此,筆者突發奇想,內地縣級以上國家機構選出或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任時應當公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誓,並將這個制度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雖然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主要官員、立法會主席、終審法院院長和檢察長等必須由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出任的官員,在就職時必須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既然憲法是國家的立國之本,因而這些官員在就職宣誓時,是否也應由領誓人手撫憲法領誦誓詞?至於必須宣誓效忠澳門特區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成員,是否也應由領誓人手撫《澳門基本法》領誦誓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