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主席蒞臨澳門出席慶祝澳門回歸祖國二十週年暨澳門特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並視察澳門,有一個新現象,就是沒有出席任何重大項目的剪綵啟用典禮或奠基儀式,這可能是新作風,不搞形式主義,但也有可能是籌備來不及。實際上,此前國家最高領導人蒞臨港澳都安排了相關的剪彩儀式,包括胡錦濤為西灣大橋通車儀式剪彩,及為澳門大學橫琴校區主持奠基儀式,以及為深圳灣口岸和深港西部通道主持啟用典禮等。
而今次,在今年初澳門中聯辦主任傅自應考察粵澳新通道興建工程、橫琴新口岸興建工程,及內港攔洪壩選址等工程項目時,就有不少人揣測,這是為習近平主席年底蒞臨澳門時,為中央辦公廳安排啟用典禮或奠基儀式作勘察準備。
而且,不久前有關橫琴新口岸的報導,就說是日夜三班倒趕工,要搶在澳門回歸二十周年前夕完成,工地領班對採訪記者說,「屆時會有大人物來」。新華社早前也報道,目前橫琴新口岸旅檢通道已基本具備開通條件。但可能橫琴新口岸終究未能趕在澳門回歸二十週年時具完全備使用的條件,可能更是習近平主席的務實作風,因而並沒有舉行其啟用典禮,當然也更是沒有安排習近平主席剪彩或宣布開通啟用了。實際上,即使是「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已經趕工建成,習近平主席也是前往考察,並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澳留學生進行親切交流而已,並沒有進行剪彩或宣布落成啟用。
當然,橫琴新口岸未能在澳門回歸二十週年時正式啟用,並非是「趕工不及」的問題,實際上據內地媒體報導,在硬體設施方面已經具備通關條件;而是軟體建設未臻完善,而且還不是人們一般理解的諸如出入境查驗電子設備,而是橫琴新口岸澳區口岸目前仍然是處於「法律真空」的狀態,澳門要對此區域實施澳門的法律,仍是「無法可依」。而習近平主席極為重視「依法治國」,就在不到一個月前舉行的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上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再次強調了必須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習近平主席當然要身先士卒,帶頭依法治國,不會尚是出於「法律真空」狀態的橫琴新口岸(澳方口岸)主持啟用儀式。
實際上,行政長官賀一誠在聖誕長假後上班第一天就指出,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後,還需待本地立法,才可讓特區相關部門於橫琴口岸進行執法,將盡快把有關法案交給立法會,有關法案較為簡單,相信立法會審議時間不需太長。
回顧此前類似的案例,就是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即使已經就授權香港或澳門使用屬於內地的土地並實施香港或澳門的法律,也必須等到香港或澳門完成本地立法,消除「法律真空」之後,才能正式使用。比如,「始作俑者」的深圳灣口岸,是中國第一個按照「一地兩檢」查驗模式運作的客貨綜合性公路口岸。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四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授權香港特區政府在位於深圳境內的港方口岸區範圍內實行禁區式管理。香港特區立法會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也通過《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作為「一地兩檢」所需的本地立法。這就為深圳灣口岸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傍晚六時連同深港西部通道一同啟用,以慶祝香港回歸十周年提供完善的法律條件。由於其通車屬於慶祝香港回歸十周年的活動之一,所以由當時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胡錦濤與行政長官曾蔭權等主持啟用典禮。
又如發生在我們澳門特區的澳門大學橫琴校園的例子。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的決定》。隨後於當年十二月二十日,由蒞臨澳門出席慶祝澳門回歸十週年活動的胡錦濤主席主持奠基儀式。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立法會細則性通過《橫琴澳大校區適用澳門法律》法案,二月八日由行政長官崔世安簽署頒布實施。同年七月二十日凌晨零時,澳大新校區正式交由澳門特區政府接管,並依照澳門法律管轄。十一月五日,汪洋副總理為澳門大學新校區進行揭牌啟用儀式。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大學整體搬遷完成,澳門大學正式遷移至新校區。
由此可見,無論是深圳灣口岸,還是澳門大學橫琴校區,都是在興建工程進行中,就已經完成香港或澳門的本地立法的,因而不存在著「法律真空的問題,在興建工程完成後,即可使用。而橫琴新口岸則是在興建工程完成後,澳門特區尚未完成本地立法,因而存在著「法律真空」的問題,必須等待澳門特區本地立法後,才能使用,並在澳方口岸實施澳門特區的法律,亦即澳門特區的法律延伸到澳方口岸實施,尤其是警察執法(包括移民警查驗證件及治安警維護治安,司法警察偵查刑事案件),發生案件由澳門特區實行司法管轄。
澳門特區未能趕在橫琴新口岸落成之前甚至是在興建過程中就完成本地立法,這當然並非澳門特區「不作為」,因為必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授權決定之後,澳門特區才能進行本地立法。這不單止是「下位法」不能僭越「上位法」的立法原則的問題,更是凸顯中央對特區全面管治權,擺正中央與特區、「一國」與「兩制」的關係的政治問題。
不過,早在去年初,特區政府就透露蓮花口岸將會前移;今年二月二十五日,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也表示,澳門蓮花口岸遷往橫琴的事宜,聯合工作小組已舉行了多次會議,與珠海方面進行對接工作,澳方亦就此成立了四個小組,包括通關小組、法律小組、建設小組及綜合小組,處理相關問題。該項工作相對複雜,與澳門大學、港珠澳大橋口岸有所不同;大學及大橋都是劃出一幅土地予本澳,在釐清管轄範圍和法律問題方面較為容易,但蓮花口岸遷往橫琴並非劃出土地,而可能是給予一、兩層樓層以作使用,因此在法律、建設、各種標準等問題都較為複雜。
因此,澳門特區未能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橫琴新口岸澳方口岸作出實施澳門法律的授權決定之後,隨即進行本地立法,可以理解。或許這也是當屆的特區政府要謙讓功勞,留給新一屆特區政府享受榮光。而由於正如黃少澤司長所言,特區政府已經成了了法律小組,進行研擬法案的工作,因而相信前期工作已經完成,只是等待賀一誠向立法會提請法案。因此,賀一誠能夠說「將盡快把有關法案交給立法會」,這正是底氣所在。
為盡快完成澳門本地立法,建議採用緊急程序。畢竟比照《橫琴澳大校區適用澳門法律》的只有五個條文,即使是規範澳方口岸的法律較為複雜些,也不會太繁複,賀一誠就透露「有關法案較為簡單,相信立法會審議時間不需太長」。由於該法案有利於區計民生,將受到廣大「澳人」的歡迎,相信反對派議員也不敢「托手踭」,因而可能順利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