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百億抗疫援助基金計劃中有關《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的援助款項於2020年6月16日起發放,僱員及無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如曾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本年度的現金分享款項,又或曾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由財政局發放的給付金,援助款項將透過銀行轉帳的方式於6月16日存入其已登記之帳戶內。
沒有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援助款項的受益人,以及有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及所有商號經營者,其援助款項將以劃線支票的方式於6月18日起,分批郵寄至其在身份證明局或財政局申報的通訊地址,預計約兩星期完成,受益人需於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兌現上述支票,逾期作廢。
以郵寄支票方式收取援助款項的受益人,如在支票發出的日期起計10個工作天仍未收到支票信件,或收到的支票內容有誤等其他特殊情況,可先致電澳門基金會專線查詢。若受益人需申請更正或補發支票,可於澳門基金會百億抗疫援助基金計劃專頁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交回澳基會,申請被接納及處理後,將有專人通知受益人到澳門基金會領取支票,申請更正或補發支票的最後期限為2020年9月30日。
《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第19 /2020號行政法規)於5月30日起生效。澳門基金會負責處理援助款項的支付及返還,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澳門基金會專線89880380或查閱澳門基金會百億抗疫援助基金計劃專頁(https://www.fmac.org.mo/sp/10mil/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