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港設維護國安公署意義重大 博言

從今年「兩會」全國人大會議審議通過建立健全涉港國家安全立法的決定,再到最近的官方消息指相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內容其中一項就是中央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並強調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可見,中央當局在維護香港「一國兩制」事業穩健和保障港人的利益,是用心良苦,亦是想盡辦法的。正所謂「家有家法,國有國法」。 中央訂立港區國安法,並設立專門專職機構維護香港的穩健發展,這也是符合國情、國規及地方的法律法規,任何國家或地區的政客都不應指手劃腳或干涉。同樣是行使「一國兩制」制度的澳門在十年前就順利通過及行使「國安法」,有力保障澳門穩健向前發展,是一個成功典範。而香港地區至今才通過全國人大通過相關的立法,並設立專職的「國安公署」,不僅彌補國家安全立法的漏洞,還提升管理級別,說明中央十分重視香港「一國兩制」事業的穩健及七百多萬港民的安全,無疑這是港區普遍居民所求,維護國家安全所需,並充分顯示中央依憲治國、依法治港的信念與決心。

眾所周知,曾經最安全穩定、被公認為文明法治的香港,自2019年6月9日以來,被無數街頭暴力亂象「毀於一旦」:癱瘓機場、破壞港鐵、毆打市民、圍堵馬路等等,一年的時間裡,「抗爭者」掀起超過1400場示威遊行及集會。香港至今未能走出陰霾,仍有組織公然發動「罷工罷課公投」,在每一個所謂的「紀念日」繼續遊行示威和集會,網路上依然有「反中」「反政府」和「仇警」的言語攻擊。一年來,香港的經濟民生受到「重重的傷害」,市民感到痛心和不耐煩,都希望儘快停止這場騷亂。特別是,黑暴亂象帶來的禍害已在社會浮現,經濟重創,失業率持續上升,最近公佈的失業率已攀升至5.2%,創10年來新高,總失業人數突破20萬大關。持續的黑暴亂象也為香港經濟帶來沉重的打擊。受黑暴影響,在今年3月發表的第27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數,香港在國際間金融經濟排名也失利,由原先僅次於紐約、倫敦排名第3,跌至第6位,被東京、上海和新加坡趕上。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在黑暴的籠罩下變得岌岌可危,幾代人積累的成果正被逐漸消磨。

可見,本來繁榮無比的香港特區,被一場充斥謊言與暴力的修例風波席捲了。煽仇縱暴、巧言詭辯的亂港分子,打砸搶燒、拋棄法治的蒙面暴徒,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西方政客勾連合流、沆瀣一氣,搞得香港烏煙瘴氣、動盪不安、經濟重創,幾代人積累的成果被逐漸消磨,至今「黑色暴力」依然陰魂未散。中國文化亦有講,事出必有因。日前有報導指,事實上,香港反對派和本土激進分子與外部勢力明裡暗裡的相互勾結早已是公開的秘密。早在修例風波相關暴亂發生之前的一段時間裡,陳某生、黎某、李某等禍港亂港頭目一個個飛往美方,與一些美方政客暗通款曲。英方、歐方、加方、德方等也紛紛通過會見反對派分子、發聲明或官員言論幹預香港特區政府修例的工作,而美方從官方機構到非政府組織各種聲明干涉,更是多達40多次,幹預之早、力度之大、頻次之密,非常罕見。為了選戰的臺當局的「小英「也「盯」上了這個機會,操作「反中」議題,對香港局勢說三道四、煽風點火,給事態火上澆油。更甚至的就是,自去年以來,有人公然鼓吹「港獨」「自決」「公投」等主張,從事明顯破壞國家統一、分裂國家的活動,挑戰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正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日前所言的「外部勢力從幕後走向前臺,壯大了反中亂港勢力的聲勢。反修例從來只是幌子,圍繞修改《逃犯條例》出現的事態後來已完全變質,意在削弱特區政府管治能力和奪取特區管治權。」

正所謂「治亂世,用重典」。 鑒於香港面臨的國家安全局勢日趨嚴峻,而特區行政、立法機關在過去23年以至未來一段時間內,都難以自行立法,中央對危害國家安全的局面不能視而不見,在此關鍵時刻,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的權力機關行使憲法權力。中央採取果斷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為處理困擾香港的政治問題找到出路,將會排除內部和外部敵對勢力對香港的破壞,「一國兩制」方可行穩致遠。據香港「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日前公佈一項調查結果顯示,74%受訪香港市民認為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近70%受訪市民不認同用激進手法反對涉港國安立法。其實,香港工商界、高等教育界、法律界國際權威以至員警協會等等日前亦連連發聲,支持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均表示支持基本法,支援建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與執行機制;且認為國家安全法有利於維護香港繁榮穩定,支持中央就涉港國安立法,捍衛「一國兩制」,保護香港免受外部勢力介入及分裂國家活動的威脅,確保香港社會繁榮穩定。筆者認同的一點就是,正常港人都不會跑到外國,乞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和內地,損害香港和內地的利益,更不會為外國做間諜,守法的港人根本不會受到港區安全法的影響,反而因為港區國安法的落實,香港保持繁榮穩定,港人的利益更有保障,港人肯定支持制定港區國安法,只有那些真正勾結外部勢力的人,才會對港區國安法心驚膽跳。

香港國家安全立法是事在必行。特別是,自「修例風波」以來,香港暴力恐怖活動不斷升級,法治和社會秩序遭受嚴重踐踏、繁榮穩定遭受嚴重破壞,「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遭受嚴重挑戰。而《基本法》清楚保留屬於中央的權力,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但這幷不表示中央放棄了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權力。鑑於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嚴峻形勢,根據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有關法律,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對症下藥的,主要是針對四類行為或活動,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幹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此外,國家安全法有利於保持社會安全穩定,確保香港成為更安全、更穩定的城市,有助維持有利的營商和投資環境。正如,香港特首林鄭日前認為的,「一國兩制」仍是香港最佳的制度保障,冀透過國家安全法的制定和執行,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確保特區的長期繁榮穩定。全國人大通過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法律,正是行使憲法賦予全國人大的權責,其合憲、合法的基礎不容置疑。

隨著港區國安法即將出臺,第一個跳出來反對不僅是港區的反對派或「港獨」人士,而是別國的「八爪魚」且通過某國際議會決議,對中央涉港決議妄加指責,並質疑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及相關國際承諾。對於這樣的「指質」, 中央政府及各界均表態強烈譴責及堅決反對插手香港事務、干涉我國內政。不干涉內政是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涉港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將更好地保障香港居民享有的合法權益,不會限制香港依法享有的人權和自由,不會損害香港高度自治和「一國兩制」。其實,中國管治香港的法律依據是《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而不是《中英聯合聲明》。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單方面宣示的對港方針政策均已納入香港基本法,得到全面有效實施,根本不存在中國政府不遵守《中英聯合聲明》的問題。《中英聯合聲明》沒有賦予英方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承擔任何責任,英方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中英聯合聲明》不能成為任何外國、組織和個人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的藉口。全國人大此次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定相關法律,符合《基本法》相關要求,其合憲、合法性不容置疑,不應受到一些外國政府挑戰。

全國人民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行深惡痛絕,強烈支持立法並嚴格執行。對社會關注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內容,當中備受關注的內容是中央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行使相關權力。其中的職責為: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資訊;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香港國家安全立法就是為了懲治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港獨」和暴恐分子行為。中央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就如「衙門」專門專職打擊那些「港獨」或破壞國家安全的分子,無疑會受到「港獨」或反對派或外國勢力出面搞小動作。特別,目前,外部勢力與香港的少數人內外勾結,極力攻擊抹黑港區國安法,有人甚至發動所謂「公投」及罷工罷課,企圖阻止其立法進程。但是,建立及健全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與執行機制,這是全國人大所作出的莊嚴決定,是包括750萬港人在內的14億全體中國人民意志的體現,大勢所趨,人心所向,任何勢力都無法阻擋。正如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日前所指出:「不論接下來香港再發生什麽,也不論外面的人怎麼說、怎麼做,全國人大常委會都將依照法定程式順利完成有關立法,並確保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落地實施。」筆者也認為,香港地區有了國家安全法,「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就裝上了「殺毒軟體」,必定會運行得更安全、更順暢、更持久。但「殺毒軟體」仍要不斷升級,起到重要效果,香港特區政府應積極履行憲制責任為《基本法》23條立法,兩個「殺毒軟體」同時運行,方可保證香港長治久安。

因此,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生存發展的基本前提,是國家主權最核心、最基本要素。世界各國都不會允許國家安全立法存在缺失,也沒有一個國家會允許在其本國領土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事項立法,完全是中國內政。中國管治香港的法律依據是《憲法》和《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家安全立法就是為了懲治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港獨」和暴恐分子行為,營造法治更加健全、預期更加穩定可靠的營商環境,更好保護包括歐洲各國在內的外國投資者在港合法正當權益。國安立法只會使香港的法律體系更加完備,社會秩序更加穩定,從而確保香港長治久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全國人大常委會加快港區國安法的立法步伐,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安公署,如同「包青天」衙門起震懾作用,表明中央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此點,澳門地區亦可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