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八港澳律師獲批粵執業

【本報訊】中新網訊:廣東省政協提案委員會今日表示,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對台盟廣東省委會有關政協提案作出答覆稱,廣東積極推動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台港澳居民在粵從事律師職業,目前已有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165名香港居民、14名澳門居民、13名台灣居民經批准成為廣東省執業律師。

針對台盟廣東省委會《關於採認台港澳青年境外職業資格的提案》,廣東省人社廳表示,廣東積極推動香港律師事務所設立駐粵代表機構,目前廣東省共有24家香港律師事務所駐粵代表處,派駐代表26名,居全國第一;積極推動粵港澳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試點,出台《廣東省司法廳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在廣東省實行合夥聯營試行辦法》,並先後三次對該辦法進行修訂,不斷降低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准入門檻,擴大執業範圍。廣東省共設立11家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有52名香港律師、16名澳門律師到聯營所執業。

另外,廣東積極推動粵港澳律師事務所互派法律顧問,已有15家廣東省律師事務所聘請14名香港律師、1名澳門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通過建立“一帶一路”法律服務網、建立粵港澳三地律師服務專業領域名稱錄等方式和途徑,不斷健全完善粵港澳台律師人才數據庫,推動粵港澳台律師合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