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消費卡澳門通 據己有購物被捕

【本報訊】一名本地男子及一名男外僱早前涉嫌拾獲他人的電子消費卡及“澳門通”卡據為己有並用於消費,失主報案追究。治安警調查後,日前先後拘捕兩名涉案男子,同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兩案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早前接獲一名居民報案,指在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遺失一張電子消費卡,往後查詢餘額時,發現遭人消費155澳門元。治安警調查後,鎖定一名30餘歲本地男子為犯案目標。

本月7日,警員在宋玉生廣場將其截獲拘捕,當場在他的銀包內檢獲涉案電子消費卡贓物。經查問,有人供認在拾獲該卡後,因一時貪心據為己有,並分別到三家店舖消費。

另外,治安警早前亦接獲一名居民報失“澳門通”卡,該失卡亦有多筆不明消費記錄,涉及220澳門元。警員根據失卡的消費記錄到有關店舖調查,透過監控系統鎖定一名約30歲男子為犯案目標,相信其為外僱。

本月7日,警員到涉案男外僱工作的地點將其截獲拘捕,並檢獲“澳門通”卡贓物。經查問,有人供認在仙德麗街某停車場出入口拾獲該卡,因一時貪心據為己有並用於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