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公報17日刊登第302020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及四個行政長官批示,當中包括社屋恆常申請周四實施。身兼公屋事務委員會及婦聯總會副理事長的歐陽月勝冀借助電子化常開申請科學掌握數據,有序規劃興建確保家團輪候有期。
歐陽月勝指出,新法特別修訂了得分表,除根據申請者有不同程度的家庭狀況計分外,對家團代表在澳門居留時間、家團中澳門永久居民的比例、輪候時間超過一年以上等標準均採用“加分制”,提升輪候的優先性,對於在有限的公共資源下較能體現分配的公平性。
同時,未來法例生效將新增接納電子方式提交申請,意即有需要的居民日後可隨時透過政府“一戶通”網上完成辦理手續,建議當局加強宣傳,尤其針對電子流程及新修定的計分制度,確保居民有序申請。
對於恆常申請後的輪候問題,她表示以往社屋偶發性開隊,往往易招至恐慌性申請,長遠而言仍需完善相關內容,並結合恆常性申請科學掌握數據,有序規劃興建公屋確保輪候有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