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持修計劃預算八億

【本報訊】新一期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將在9月1日接受申請,政府預算8億元。教青局將按機構過往表現審批申請,教青局局長老柏生指,會以“擇優延續”作為原則,如機構曾被判刑、處於行政處罰的兩年期間,又或受調查當中,都不准參加新一期計劃,當局亦會巡視機構的設施設備,尤其是否符合消防安全。

老柏生稱,當局會嚴格審批機構提交的課程,有些課程將排除在外,例如治癒式的歌唱課程。新課程必須要教學目標、課程大綱、對象、課程安排、評核等。

教青局延續教育處處長黃志勇補充,審查過程會審視課程內容是否對個人素養、技能有提升,課程大綱或內容有否完整性、系統性,以至循序的整個過程,整個目標是否螺旋式上升的規劃。他舉例,簡單的電子產品類介紹,非職業技能類的寵物護理、美容等課程不符合申請資格;廚藝課程方面,如為證照考試作準備的職前培訓課程,會予以批准。駕駛證照的資助模式與現時一樣,只資助駕駛實習課程。

今次法規並無調整機構的行政處罰金額,維持罰款五千至五萬元。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長張永春表示,提升行政處罰金額來增加阻嚇,只是輔助手段,政府著重做好制度建設及監察巡查工作。

黃志勇稱,當局在五千至五萬元之間有裁量空間,機構有要遵守的義務,舉例如將兩個課程合併上堂,可能會被罰款五千元;如無提供正確資料,則往往涉及刑事違法,例如偽造文件、行使他人證件,當局除將個案轉介司法機關,亦會提起行政處罰程序,視乎嚴重程度,可罰款五萬元。

新一期計劃引入電子報名及電子簽到,老柏生稱,當局會到機構安裝讀卡機,未來報名或簽到、簽退,受益人都要以澳門居民身份證“拍卡”。機構有義務保存好,退出計劃須返還讀卡機。法規生效後機構可提出申請,個人亦可隨時申請,如高等院校課程、證照考試可馬上申請。

新一期計劃屬第四階段,張永春表示,第三階段有479間機構參加,至於有幾多機構能夠留下來,要等新計劃開始後看機構的申請情況,現時難作準確評估。教青局下周一會有解釋會,向有意申請的機構作詳盡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