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底無私天地寬 ——毛澤東的稿酬賬

稿酬是毛澤東最大的「私產」,一直被用於公益和濟親濟友。而這筆「私產」到底有多少?過去在社會上一直成謎。隨著毛澤東稿酬賬的解密,這筆「私產」也就大白於天下了。

這本稿酬賬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毛澤東爲了管理自己日益增多的稿酬,親自委托中央辦公廳特別會計室爲他建立的,從1951年一直記到1980年代毛澤東的稿酬全部上繳國庫爲止。

延安時期毛澤東的稿酬賬

現有文獻證實,毛澤東從延安時期就開始拿稿費了。1939年1月22日毛澤東致周揚的信中就透露了當時準確的稿酬標準:「備有稿費(每千字一元五角),當分致你與李、和三同志,借表酬勞之意。」這也証實此時稿酬制度已經按千字計算,跟後來的稿酬制度基本一致了。1941年9月10日,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反對主觀主義和宗派主義》報告,又談到稿酬問題,强調要按質按需來定標準:「對研究實際問題的文章,要多給稿費。能使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教員,才算好教員,要多給津貼。」

提高稿酬標準對毛澤東這位筆杆子影響很大,尤其是在那個艱苦的歲月。隨著《實踐論》《矛盾論》《論持久戰》等著作的出版和大量刊印,這份不菲的稿酬收入足讓毛澤東解决了對窮苦親朋的「愛莫能助」問題。除了接濟家鄉的親朋,救濟革命烈士的親屬是當時毛澤東稿酬的重點支出項目,只要他知曉,就會想方設法寄錢解困,甚至通過地下黨這條綫路轉寄款項。武文笑在《毛澤東自費資助烈士家屬》一文列舉的很多實例,證實毛澤東從延安時期就開始用稿酬救濟烈士家屬了,比如毛新梅烈士,「是毛澤東親手建立的韶山黨支部的成員之一,1927年6月被敵人殺害,成爲韶山第一個爲黨內捐軀的烈士。他的妻子沈素華時年36歲,帶著毛特夫、毛慎義、毛雪華等好幾個孩子,生活極其艱難。毛澤東在延安得知毛新梅犧牲後,便通過地下黨內寄錢給沈素華,接濟他們母子的生活。」「他這位極重情義、與人民群衆同呼吸共命’運、同甘苦共患難而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樂善好施者,經常情牽烈士家屬並慷慨解癍動用自己的稿費資助這些烈屬,少則百元或三五百元,多則上千元,其間發生的於故事也不勝枚舉。」

支持延安的各項文化活動也是當時毛澤東稿酬支出的又一大項,僅李賢哲《延安時期毛澤東的稿費用途》一文就列出多筆資助款:

1938年7月,毛澤東從自己《論持久戰》稿費中拿出300元,給民衆劇團購置設備;

1939年3月,爲支持創辦延安中國女子大學,捐助100元;

1939年9月,爲支持籌建陝甘寧邊區醫院圖書館捐款100元;

1939年11月,爲烽火劇社捐款200元;1940年,延安各界紀念「五四」青年節籌委會發起有獎徵文,毛澤東慷慨解囊捐贈300元做獎金;

1941年8月,爲邊區教育廳舉辦的小學教師暑期講習班捐款400元……

這些捐款又是不勝枚舉。

1949年後毛澤東的稿酬賬

毛澤東十分清楚自己文章的來源,曾說過「所謂的好文章,都是在鬥爭的實踐中逼出來的」。逄先知在《毛主席和他的秘書田家英》一文更是清楚地記載:

毛主席從來沒有把《毛選》的著作看作僅僅是他個人的東西,而看作是群衆智慧的集中。他說:《毛選》怎麽是我的!這是血的著作……《毛選》裏的這些東西,是群衆教給我們的,是付出了流血犧牲的代價的。又說:1921年建黨後,經過了14年,犧牲了多少黨員、幹部,吃了很多苦頭,才懂得了如何處理黨內關係、黨外關係,學會走群衆路綫。不經過那些鬥爭,我的那些文章也寫不出來。

也正是基於這種清醒認識,毛澤東對自己的稿酬所堅持的態度是堅定的:「這個稿費,都是從老百姓那裏來的,是黨的稿費、人民的稿費,是做事情來的,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這個原則不論是在延安時期,還是共和國成立後,都雷打不動——將他的稿酬用於濟親濟友濟天下。唯一不同的是,共和國成立後,毛澤東的稿酬就專門建賬管理了,每一筆收支也都有案可稽。

要介紹共和國成立後毛澤東的稿酬賬及其結餘金額,首先要交代清楚當時的稿酬政策及其變遷情况,這也是前提條件。

1950年第一届全國出版會議决定「應根據著作物的性質、質量、字數及印數」計算稿酬;1953年又借鑒蘇聯的稿酬制度,採用按印數定額支付稿酬的方式,即「按書稿不同性質和質量,規定千字稿酬金額,同時規定若干印數爲一個付酬定額,印數爲一個定額以內的付給作者一個定額的稿酬,兩個定額以內的付給作者兩個定額的稿酬,以此類推

以劉紹棠的幾本書爲例,可瞭解當時的稿酬收入水準。據劉紹棠《往事不堪回首》記載,在他1956年成爲專業作家時,他已經出版了4本書。這4本書的稿酬分別是:

短篇小說集《青枝綠葉》,4萬字,每1000字15元稿酬,印了6.3萬册,3個定額,每1000字45元,收入1800元左右。短篇小說集《三楂村的歌聲》,6萬多字,每1000字15元稿酬,印了4萬多册,兩個定額,每1000字30元,收入2000元左右。中篇小說《運河的槳聲》,10.4萬字,每1000字18元,印了6.8萬册,3個定額,每1000字54元,收入5000多元。1955年出版中篇小說《夏天》,11萬字,每1000字18元,印了10萬册,4個定額,每1000字72元,收入8000左右o

按字數最多、印數也最多的一本書計算,11萬字,10萬册,稿酬8000元,這就是當時的稿酬收入水準。

有兩點需要交代清楚:一是當時的稿酬不涉及個人所得稅,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在1980年才正式建立;二是當時銀行的年利率高達11%,稿酬存在銀行裏每年可得一筆可觀的利息——這種高利息一直持續到1990年代。

還有更重要的兩次稿酬政策變化需要交代清楚:一是1960年中共中央批准文化部黨組、中國作協黨組《關於廢除版稅制,徹底改革稿酬制度的報告》,廢除按印數付酬的版稅制度,一律按作品的字數和質量付一次稿費,重印不再付酬;二是1966年文化部提出全國報社、雜志社、出版社採取統一的稿酬標準,著作稿每千字爲2至8元;翻譯稿每千字爲1至5元。但在「文化大革命」開始後,這種制度被視爲「實質上同資本主義國家的版稅制沒有什麽原則區別,即把作品當成作者的私有財產」,停止向作者發放稿酬;到1977年才正式恢復稿酬制度。

這兩次稿酬政策的變化對毛澤東的稿酬收入影響巨大。「重印不再付酬」會减少他所有重印著作的稿酬收入,要知道他的很多著作都是重印的;而「停發稿酬」則終止了他的稿酬收入,讓他的這項「私產」收入從此爲零。由此推斷,共和國成立後毛澤東的稿酬基本上是在1951年至1966年這15年間發表著作取得的,收入水平可以從劉紹棠的稿酬收入水準推算,不能根據當今稿酬制度臆想。

自1951年《毛澤東選集》出版後,面對逐漸增多的稿酬收入,毛澤東就親自委托中央辦公廳特別會計室爲他建賬管理。對於這本稿酬賬,賴慶來在《毛主席與他的大管家賴祖烈》一文有詳細記載:

自1951年《毛澤東選集》出版,毛主席的稿費逐年多起來了。毛主席親自委托特會室爲他管理稿費……賴祖烈的案頭經常轉來中央領導人給他的親筆函件,這些函件中要算是毛主席的最多。毛主席的信,總是這樣開頭的:「祖烈同志:請從我的稿費中付給XXX人民幣XXX元 」這些錢,少則幾十,多則數百上千,大多是接濟毛主席的親屬、故友以及戰爭年代曾接濟過我黨的一些民主人士中的生活困難者。例如高級民主人士覃振的女兒覃瑛,50年代給毛主席寫信說,她從華北革命大學畢業後,患重病,未分配工作,生活無著。毛主席念其父曾接濟過我黨,即請賴祖烈從稿費中給覃琪送去500元。60年代初經濟困難時期,毛主席曾批示賴祖烈從他的稿費中給王季范(王海容的祖父)老人寄去2000元……賴祖烈把毛主席的稿費存入銀行,以後有了新作問世的稿費,也照此辦理,這樣積年累月,連本帶利下來,稿費金額競成了一筆可觀的數字。賴祖烈對這筆錢的管理,真是細到了家。每到年終,他都要給毛主席呈上一份清單,上年結存多少,本年收入若干,支出哪些,所餘幾何,年年如是,從未忽缺。

賴慶來在文中所提的稿酬受助人,可謂挂一漏萬。共和國成立後,已有工資收入的毛澤東更把稿酬用於「濟親濟友濟天下」。濟親,要數韶山的親友居多,僅《毛澤東書信選集》一書中,就用9封信談及用稿酬接濟親友。濟友,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他用稿酬償還當年章士釗資助赴法勤工儉學的2萬銀元,這2萬銀元其實也是章士釗當年「在上海各界名流中募集來的」,毛澤東還款的真實目的是接濟章士釗的生活,因爲當時我國經濟處於困難時期。濟天下,那就多了去了,從身邊的衛士、工作人員到烈士後人再到素不相識的百姓,只要毛澤東得知,都會用稿酬「雪中送炭」。比如1973年4月25日,毛主席在中南海游泳池邊讀了由王海容轉交過來的一封人民來信,寫信人李慶霖反映其子在上山下鄉時的生活困難。毛主席當即給他復信:「李慶霖同志,寄上三百元,聊補無米之坎。全國此類事甚多,容當統籌解决。」這300元錢也是從稿酬中支出的。此事再次證實毛澤東稿酬賬支出的方向是老百姓,他接濟的百姓又何止百家。

賴祖烈從1941年9月至1966年5月主持特別會計室的工作長達25年,在《毛澤東生活檔案》一書中,筆者看到了1960年底賴祖烈呈報給毛澤東的稿酬清單(印刷很模糊),經過仔細辨認,並按數字之間的勾稽關係認真核對,復原的數據如表1所示。

這份清單應是特別會計室根據毛澤東的稿酬賬匯總的,披露了毛澤東1959年底至1960年底稿酬收、支、餘的總數據:1959年底結存248689.30元;1960年收入稿酬237604.99元,存款利息收入14986.24元,當年發生支出13990.41元,年底結存487290.12元。

表1 : 1960年毛主席稿酬清單

摘要

收入

支出

結餘

一九五九年底結存款

248689.30

一九六〇年共收入稿酬

237604.99

一九六〇年共收入利息

14986.24

一九六〇年共付出款

13990.41

487290.12

一九六〇年底結存款

487290.12

這份稿酬清單也證實,毛澤東1960年的稿酬收入是23萬多元,加上利息一共是25萬多元。但1960年起「重印不再付酬」,說明這23萬元稿酬是毛澤東新作品或新版本的稿酬;到1966年又終止了稿酬制度,這之間的5年時間,如果每年都按1960年的稿酬收入(加上利息)水平來推算,總收入是125萬元左右,加上1960年的結存數48萬元,合計應在173萬元左右。减去每年的支出幾萬元,跟毛澤東臨終時賬面結存的124萬元稿酬,數目也是大致對得上的。

處處以身作則的人民領袖,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帶頭執行「停付稿酬」制度,是不容置疑的。汪東興也曾有證言:「十年‘文革’期間,出版過數以億册的《毛澤東選集》《毛主席語錄》《毛澤東詩詞》等,但是毛澤東沒有拿過國內一分錢稿費。」

不僅國內的稿酬沒拿,國外的稿酬毛澤東也不要。吳連登證實:「‘文革’時主席沒有稿費,不過在國際上,主席的稿費確實是有的。那時,特別是第三世界國家,翻譯出版了很多毛主席著作,常給毛主席匯稿費過來。主席都讓辦公廳轉匯回去了,沒有留,都是東興主任經辦。」把亞非拉國家的稿酬退回去,毛澤東的稿酬確實是「兼濟天下」了。

毛澤東稿酬的最後結餘和、去向

毛澤東稿酬賬最後的結餘數,鄭長秋最有發言權,從1952年到1986年離休,他一直在中央辦公廳工作,專職負責毛澤東和中共中央的特別財務。他說:「毛主席的稿費一直是我管的,到他老人家1976年9月逝世,共計爲124萬元人民幣。這個數字肯定是準確無誤的……到1983年底,毛主席的全部稿費爲157萬多元。原因是存款利息上調了,稿費比原來多出33萬。」

這段話也證實,毛澤東去世後,他的稿酬賬除了利息收入,再也沒有稿酬進賬,包括1977年出版的《毛澤東選集》第五卷,也沒有稿酬。

稿酬制度及稿酬賬上的數字都客觀地擺在那,這就是毛澤東稿酬的真相。

對於這筆稿酬,汪東興曾跟毛澤東私下討論過如何處理:「主席,您的稿費不能總存在中辦特會室名下……」

「這個稿費是黨的稿費,老百姓的稿費。」毛主席毫不猶豫地答道。

「那您的孩子怎麽辦?」汪東興問。

「孩子們都長太了,他們爲人民服務,人民給了他們一定的待遇和報酬,可以自己養活自己。」毛主席語氣堅定地說。

「毛主席逝世以後,毛主席的稿費還是放在中辦特會室。大概在80年代,就全部上交國庫了。」用吳連登的話說:「毛主席的稿費沒有作爲遺產留給自己的子女,而是把這些錢歸黨、歸人民了。」

至於社會上「億元稿酬」的誤傳,筆者揣測應是幣值的誤用問題。1949年後毛澤東所拿的稿酬,有舊幣和新幣之分。1948年12月1日,河北省石家莊市成立了中國人民銀行,同日開始發行統一的人民幣,即第一套人民幣;共和國成立後,爲改變第一套人民幣面額過大等不足,進一步健全中國貨幣制度,1955年3月1日開始發行第二套人民幣,其折合比率爲:第一套人民幣1萬元等於第二套人民幣1元。所以共和國成立後毛澤東所拿的稿酬,前幾年是舊幣,1955年3月1日後是新幣,即第二套人民幣。若按舊幣算,100多萬新幣就是1億多舊幣——這或許就是「億元稿酬」誤傳的源頭。

(葛長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