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港澳廿押店廿二萬 持他人證件當假首飾

【本報訊】兩名內地男子涉嫌以假金飾詐騙港澳逾20家押店,本週一被司警一併拘捕,兩人供認因欠債而協助一名內地男子犯案,疑遇騙的押店合共損失逾220,000港元。司警已通報內地執法部門,協助追緝在逃男子歸案。

被捕兩名內地男子姓呂,32歲,保險經紀;姓馮,25歲,無業。司警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及“使用他人身份證明檔”罪,其中呂某加控“拾遺不報”罪。案件今日上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本月5日,司警接獲新口岸某押店報案,指之前一日有一名姓關內地男子到店內典當一條金頸鍊,以20,000港元成交,但店員事後發現金頸鍊是假貨。交易過程中,店員更多付了9,000港元,合共損失29,000港元。

翻查資料,押店發現同一名姓關內地男子早前亦曾到店內典當一枚鑽石戒指,以7,000港元成交,但店員事後發現鑽石戒指也是假貨。

司警經調查,發現兩次到押店典當假首飾的姓關內地男子根本沒有入境本澳,懷疑有人行使他人證件犯案。經深入調查,鎖定上述兩名涉案內地男子為犯案目標,他們本月3日入境後,入住新口岸某酒店客房。

至本週一,司警到有關酒客房拘捕兩人,當場檢獲5張屬於他人的內地通行證,當中包括呂某犯案時使用關某的證件,4條屬假貨的金頸鍊。同時,司警在兩人手提電話相簿發現39張典當首飾發票的相片,其中36張屬於本澳20家押店,其餘3張屬於香港的押店,所涉及當款合共191,880港元。司警聯絡到本澳15家押店,起回25件假首飾,當中涉及165,000港元。司警會繼續聯絡其他疑遇騙的押店。

經查問兩人供認受一名姓戴內地男子指使來澳犯案,涉案假首飾及他人證件,均是戴某提供。其中呂某至少6次到押店典當20件、涉及100,000港元的假首飾,他從中獲得30,000港元報酬。馮某則至少3次到押店典當7件、涉及27,500港元的假首飾,他從中獲得1,800港元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