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5日電】習近平主席特別代表、中國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24日在北京出席聯合國安理會視頻首腦會議。
王毅表示,國家不分大小,都是國際社會平等成員。重大風險挑戰沒有邊界,各國前途命運息息相關。應對風險挑戰,需要彙聚全球資源,汲取各方智慧,形成強大合力。全球事務要由大家一起商量,治理體系要由大家一起建設,治理成果要由大家一起分享,讓各國成為世界和平與發展的參與者、貢獻者、受益者。發展中國家面臨更多困難,傾聽他們的聲音,尊重他們的訴求,維護他們的權益,既是現實需要,也是國際道義所在。
王毅指出,進入21世紀,從“9•11”事件到國際經濟金融危機,再到這場疫情,人類經歷了一次次全球性風險挑戰。我們要統籌應對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威脅,把公共衛生、氣候變化等置於國際議程中更加重要的位置。非傳統安全威脅牽涉方方面面,彼此相互作用影響,需要統籌兼顧、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安理會應該恪守聯合國憲章要求,發揮更大作用。
王毅表示,加強和完善全球治理,大國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踐行聯合國憲章,帶頭提供全球公共產品,帶頭為世界和平與發展作出貢獻。在世介面臨重大風險挑戰的時刻,大國更要以人類前途命運為要,摒棄冷戰思維和意識形態偏見,同舟共濟,攜手應對。
王毅強調,構建全球治理格局,必須樹立法則意識。要恪守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和平解決爭端等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有約必守、有諾必踐,反對單邊制裁和長臂管轄,維護國際法權威性和嚴肅性。時代在發展,法則也要跟上。國際社會應該共同推進深海、極地、網路、外空等新興領域法則制定,確保新疆域開發有法可依,公平惠及每個國家。
王毅表示,要綜合應對全球性風險挑戰。聯合國作為最具普遍性、代表性、權威性的國際機構,要發揮領導作用,與時俱進,增加發展中國家代表性和發言權,提高運行效率和應急能力,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安理會作為集體安全機制的核心,要履行好聯合國憲章賦予的職責,給世界和平以保障,給國際秩序以穩定,給各國人民以安全,給全球治理以希望。
王毅提出改革完善全球治理體系的五點建議
中新社北京9月25日電:習近平主席特別代表、中國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24日在北京出席聯合國安理會視頻首腦會議時表示,當今世介面臨的威脅和挑戰層出不窮,迫切需要完善全球治理,加強協調合作。同時,發展中國家群體性崛起,全球治理體系需要反映國際政治現實,體現多極化發展進程。為此,中方提出5點建議。
第一,踐行共商共建共用原則。應對風險挑戰,需要彙聚全球資源,汲取各方智慧,形成強大合力。全球事務要由大家一起商量,治理體系要由大家一起建設,治理成果要由大家一起分享,讓各國成為世界和平與發展的參與者、貢獻者、受益者。要傾聽發展中國家的聲音,尊重他們的訴求,維護他們的權益。
第二,共同應對非傳統安全威脅。要統籌應對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威脅,把公共衛生、氣候變化等置於國際議程中更加重要的位置。非傳統安全威脅牽涉方方面面,需要統籌兼顧、綜合施策、標本兼治。
第三,加強大國協調合作。加強和完善全球治理,大國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踐行聯合國憲章,帶頭提供全球公共產品,帶頭為世界和平與發展作出貢獻。在世介面臨重大風險挑戰的時刻,大國更要以人類前途命運為要,摒棄冷戰思維和意識形態偏見,同舟共濟,攜手應對。
第四,維護國際法則秩序。要恪守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和平解決爭端等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有約必守、有諾必踐。要反對單邊制裁和長臂管轄,維護國際法權威性和嚴肅性。國際社會應該共同推進深海、極地、網路、外空等新興領域法則制定,確保新疆域開發有法可依,公平惠及每個國家。
第五,加強聯合國作用。要綜合應對全球性重大風險挑戰。聯合國作為最具普遍性、代表性、權威性的國際機構,應發揮領導作用。同時與時俱進,增加發展中國家代表性和發言權,提高運行效率和應急能力,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王毅將出席並主持減貧與南南合作高級別視訊會議
中新社北京9月25日電: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25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宣佈:今年是聯合國成立75周年,中方將於9月26日與聯合國經社事務部和開發計畫署合作舉辦減貧與南南合作高級別視訊會議。中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將出席並主持會議。
汪文斌表示,今年是聯合國成立75周年,也是聯合國可持續發展議程通過5周年。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世界經濟陷入深度衰退,2030年議程落實遭遇重挫,全球高達7000萬至1億人可能重陷極端貧困。在此背景下,各方要堅定維護多邊主義,堅定支持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多邊體系,鞏固全球發展夥伴關係,團結合作戰勝疫情,共同加快落實2030年議程。為此,中方與聯合國有關機構在聯合國成立75周年系列高級別會議期間合作舉辦減貧與南南合作高級別視訊會議,邀請全球有代表性的發展中國家參加,就抗疫合作、減貧與南南合作、加強共建“一帶一路”與2030年議程對接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
汪文斌指出,中方期待同與會各方共同努力,推動會議取得積極成果,進一步凝聚國際社會團結合作共識,為減少並最終消除貧困、深化南南合作、推動落實2030年議程提供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