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續簽代理發鈔 文本交換儀式舉行

【本報訊】特區政府與中銀澳門及大西洋銀行舉行澳門紙幣代理發行合同文本交換儀式,新代理合同由上月 (10月) 起,為期 10年,有效期至 2030年10月15日。特區政府賦予 2家代理銀行相等份額的發鈔許可權。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在儀式致辭表示,中國銀行及大西洋銀行自1995年起,共同擔任代理發鈔銀行至今已達25年。在過去25年間,特別是回歸以來,澳門社會及經濟呈飛躍式的發展,市場對鈔票的需求亦伴隨着經濟、人口及旅客的增長起了巨大變化。本澳流通鈔票由1995年底的不足13億澳門元,大幅提升至目前的185億澳門元,即增加了超過13倍。

他表示,因應鈔票防偽特徵和技術的國際發展趨勢,兩家發鈔銀行不但提升澳門元鈔票的防偽水平,同時也因國家盛事等因素發行了一些含有紀念性質的法定流通鈔票,個別設計更獲得了國際性的獎狀,可見國際社會對澳門發鈔工作的認同與肯定。

一直以來,兩家發鈔銀行與澳門特區充分合作,除履行代理發鈔合同的責任外,更積極配合特區政府的各項政策要求,確保了澳門特區貨幣供應的穩定

李偉農稱,基於原有的代理發鈔合同期限至2020年10月,澳門特區決定繼續賦予兩家發鈔銀行相等份額的發鈔權限,為期10年至2030年10月,而新的代理合同已於上月正式簽署。未來10年,期望兩家發鈔銀行繼續攜手創新,結合金融新業態的培育,推動本澳現代金融業取得更好的發展。對於兩家發鈔銀行在維護澳門社會穩定作出的貢獻,以及對特區政府工作給予的支持。

中銀行長王江致辭時表示,特區政府與中國銀行續簽新代理合同,體現特區政府和廣大市民對發鈔工作的認可和肯定。作為發鈔代理行,中國銀行在履行自身職責時,堅定維護澳門金融體系穩定運行。作為全球化、綜合化程度最高的中資銀行,未來中國銀行將一如既往地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為澳門社會提供全面、優質、智慧、安全的銀行服務。

大西洋銀行行政總裁歐偉時表示,大西洋銀行作為本澳首間發鈔銀行,將繼續認真履行發鈔銀行的職責和義務,確保澳門整體發鈔運作和鈔票供應穩定。

在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中國銀行行長王江、大西洋銀行股東大會主席華年達、中聯辦秘書長王新東、立法會主席高開賢、經濟局副局長陳子慧等嘉賓見證下,由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李可欣分別向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行長李光及大西洋銀行行政總裁歐偉時進行澳門紙幣發行代理合同文本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