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法務司長張永春回應議員蘇嘉豪及梁孫旭關於官員問責時指出,社會認為官員問責制度不完善,但特區好重視官員問責制度,強調現行法律,對各級公務人員的義務和職責,以及未能履行有關規範所須承擔的責任,有明確規定。
問責制需健康官員文化
根據主要官員通則及守則,若主要官員在政策制定過程,及下屬部門或實體在施行上級訂定的政策中存在失誤時,須向行政長官承擔責任;根據領導及主管人員的通則及補充規定,若領導主管人員未能盡忠職守,可被免職且不獲補償。
對於官員問責,張永春稱,如果是為謀取個人私利而違反法規、濫用職權,或不作為、亂作為,給特區或社會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這類情況,應該根據現行制度,該交廉政公署跟進處理就交廉署,該依法提起紀律程序的必須提起紀律程序,嚴格追究法律或紀律責任。
張永春續表示,官員問責方面,今年不論在紀律程序或刑事法律都作了研究,明年將聽取意見及起草相關必要的法律法規。強調官員問責制非單靠紀律處分及刑事處罰去解決,而是建立健康、有效、良好的官員文化。
議員高天賜、吳國昌同樣認為官員問責缺位,高天賜認為冇人做局長是因為司長不作為,吳國昌質疑張司所謂“刑事問責才是最重要”的說法,因為至今只貿促局案一宗。張永春回應強調不評論貿促局案件,但反問“這不是問責嗎?連主要官員都在路環坐緊監,這不是問責的話,乜嘢係問責?”
至於公開譴責制度方面,張永春指出,公開譴責制度建立至今,沒有一位官員被公開譴責,“但冇不代表澳門官員不用負責,亦不代表冇官員問責制度。”有關制度規定如果領導人員在職責範圍內未能忠誠盡責,可被公開譴責,行政長官會將譴責內容登在特區公報上,但不論是內地,抑或香港都沒有此制度,因為過於形式化。“如果去到公開譴責,登在公報中,一係可能已被刑事處分,一係就已不在位,公開譴責的設置初衷是想達到社會輿論層面的效果。”但隨著社會發展,對於官員過錯、違法違紀,已第一時間透過網絡、媒體,達到輿論層面的效果。
少數公僕較少實地考察
張永春表示,行政長官曾指大部分公務員工作盡責,尤其是次疫情下,公職人員的盡忠職守得到市民讚賞。但有少部分公務員在發生問題時,尤其主管人員一般是按過往經驗去處理,較少以實地考察、實事求是的工作方法。
張永春表示,行政長官賀一誠除了平時聽取報告外,遇到問題時,更多情況是會實地考察,如荔枝碗保育、閒置地作臨時公園、橫琴口岸、路環新監獄等,“長官都是一個人去實地視察,並不會拉大隊”,務求即時掌握實際情況,與相關領導想出可行的解決方案。認為實地視察對問題能有更深入的看法,在決策時避免出現離地政策。
正鋪排明年立會選舉工作
議員區錦新問及民主政制推動,張永春回應指出,民主政制發展關乎澳門發展,是重視和重要的,政府明年主要會做好立法會選舉,現正鋪排相關工作。
蘇嘉豪關注推動政制改革,他指官員問責在明年施政報告隻字未提。張永春回應強調政制發展對特區長治久安非常重要,特區相當重視。但是政制發展需要一定時機及一定社會基礎,政制發展要按澳門實際情況思考及出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