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震蕩,沒有想像中那麽簡單

  腦震蕩,一個頻繁「現身」影視劇、耳熟能詳的名稱,是臨床上最常見的輕型顱腦外傷,也最容易被大衆所忽視。腦震蕩之所以被稱爲「輕型」,因其一般不致命。既然腦震蕩很少威脅生命安全,是否意味著不必重視與治療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腦震蕩可對部分傷者的大腦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甚至伴隨患者一生。兒童和青少年尤應重視腦震盪危害
  1973年,施耐德(Schneider)首次描述了一種腦損傷綜合症。這種情況偶見於運動員,常發生於前一次顱腦損傷尚未恢復便再次受傷者,典型表現爲:二次受傷後,傷者呈然能獨立行走,但在1~5分鐘內迅速出現昏迷,繼而出現各種治療措施都難以糾正的惡性腦水腫,死亡率高達50%~100%。1984年,這種腦損傷綜合症被命名爲「災難性腦創傷二次損傷綜合症」(SIS)。雖然SIS很少見,但研究發現,其好發於兒童和青少年。因此,兒童和青少年發生腦震蕩後,家長應密切關注,切莫錯過最佳救治時機。
  輕度創傷性腦損傷≠輕度腦損傷
  關於腦震蕩的定義,目前尚未達成共識,大致可以解釋爲:由於非穿透性生物力學導致的腦損傷,影像學常無異常表現,但可影響大腦並導致腦功能改變。
  腦震蕩屬於輕度創傷性腦損傷,但不等同於輕度腦損傷。腦震蕩患者的頭部未必受到直接打擊,暴力搖晃身體與頭部、爆炸或震動等也可引起,其症狀可能在傷後立即或推遲發生。症狀主要包括:
  意識障礙
  受傷後即刻發生,時間短暫(一般不超過3分鐘)。醒後,患者可有頭痛、頭暈、噁心、嘔吐、乏力、畏聲、畏光和百鳴等症狀。
  近事遺忘
  清醒後難以叙述受傷經過,有明顯的近事遺忘特徵,但往事仍能回憶。
  行爲反常
  兒童可有大哭、飲食習慣改變、對自己喜歡的玩具喪失興趣等特徵。除短暫神志障礙外,部分患者往往會伴隨認知、情緒和睡眠等方面的異常表現。例如,回答問題或遵循指令緩慢,注意力渙散,定向障礙(如走錯方向),不知道日期、時間或地點,因記憶力障礙而重複詢問同一個問題,出現情緒誇張表現,如大哭、易怒等,出現睡眠障礙,如昏睡、失眠、嗜睡、入睡困難等。
  傷害,應立即停止運動
  目前,診斷腦震蕩尚無直接、客觀的依據。如果頭部外傷後出現上述症狀,通過各種輔助檢查方法排除腦挫傷等陽性影像學表現,便可診斷爲腦震蕩。意識喪失並不是診斷腦震蕩所必需的。
  雖然_震遠是輕型腦損傷,不會危及患者生命,但傷後均應立即停止運動(運動員立即停止比賽),由專業醫務人員評估患者情況,在處理腦震蕩的同時排除頸椎損傷。症狀明顯的患者不應獨處,並在之後的幾個小時內接受反復評估,判斷有無顱內繼發病變或其他並發症。
  留意延遲症狀
  一般而言,80%〜90%的腦震蕩患者的症狀可在7-10天內緩解,預後也較爲良好。青少年和兒童的恢復時間稍長。腦震蕩急性期患者應注意臥床休息,避免遭受外界不良刺激,減少腦力活動,適當進行鎮靜、鎮痛及改善自主神經功能的藥物治療,並注意心理調節。
  少數患者在受傷2周後仍有創傷後頭痛的症狀,往往伴隨頭暈、失眠、活動耐力下降、抑鬱、光聲敏感等症狀。若出現此類延遲症狀,患者需接受專科治療。治療通常需心理學與神經生理學共同干預。對於頭痛的治療,一般以非甾體抗炎藥物(如雙氯芬酸鈉)爲主;若無效,可考慮使用曲普坦類藥物;三綫藥物包括酮咯酸或者DHE-45(雙氫麥角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