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去年總開支減 議員關注OT補償方式

  【本報訊】立法會討論《2020年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及表決有關的全體會議簡單議決案。立法會去年最終預算執行率為最終預算的99%(2019年為90%),是由於2020年緊縮開支從最初預算金額扣減2,006萬元,佔最初預算的一成。
  去年總開支為1.8億元
  立法會行政委員會主席梁安琪引介議決案指,2020年立法會本身預算最初收支總額是2億餘元,管理帳目決算所得結餘為253萬元。
  預算執行方面,已支付開支為1.8億元,與最初預算2.03億元開支相比,執行率為最初預算89%(2019年為90%)。已支付最初預算開支約減少2,261萬多元,主要是由於人員開支(944萬元)、運作開支(738萬元)、其他經常開支(300萬元)及設施及設備(279萬元)支出有所減少。
  2020年管理帳目的總開支為1.81億元,較最終預算開支總撥款1.83億元減少254萬元,將已支付開支與最終預算登錄的開支相比,其執行率為最終預算99%。
  工作人員OT補償方式
  立法會討論《2020年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及表決有關的全體會議簡單議決案。多名議員關注立法會人員超時工作補償方式的公平性,又建議盡可能以補錢代替補時的方式,立法會主席高開賢表示認同,有條件一定會補錢,並讚揚立法會人員積極配合,無怨言配合工作。
  議員李靜儀、蘇嘉豪、高天賜關注人員開支的超時工作補償方式,當中蘇嘉豪認為超時工作可以補錢有助提升立法會士氣。
  立法會秘書長楊瑞茹表示,立法會人員開支佔88%,其餘12%是「燈油火蠟」等。又指盡量有迫切性工程才做,無迫切性則全部暫停。 超時工作方面,楊瑞茹提到去年1至5月可以補錢,及後因特區政府緊縮開支,因此立法會人員開支相應遞減;但去年11月底施政五天因有條件,超時工作以補錢計算。在預算有條件下人員才可選擇補時或補錢。現時盡量鼓勵人員在既定辦公時間完成工作,盡量減少超時工作。
  多名議員不表認同,當中梁孫旭認為補時不公平,希望立法會向政府提出人員開支應使則使;宋碧琪亦認為縮減預算不應從人員入手,又指立法會立法數量不停加,除非增加人手,否則一定會超時工作,又擔心士氣低落。 李靜儀則強調,補錢除是人員權利,補時後亦會影響人手,甚至影響績效、影響立法會運作;麥瑞權亦關注人手問題,認為財政顧問要增加人手,提高監督質量。
  林玉鳳則建議超時工作時數達一定比例以補錢方式計算;蘇嘉豪建議立法會完善人員溝通機制;高天賜則關注人員希望超時工作提出補錢及補時的比例。
  張立群:歷史首次
  張立群諷刺在立法會工作二十年來,今日歷史性第一次有多名議員關心立法會人員,質疑是否「做show」,關注人員真正訴求。
  楊瑞茹表示,據了解,立法會每名人員都希望超時工作後可以補錢,但很多人員體諒配合。 高開賢指,立法會在有預算下盡量補錢,補時安排亦有靈活性。強調削減預算並不是剝削員工,輔助部門做預算相當嚴謹,配合特區政府,又指議會不單是削減員工開支,其他各方面一樣削減,特別是不必要的開支一定會減省。至於是否打擊士氣?
  高開賢認為,人員積極配合工作,無太大怨言,再次感謝全體人員。 議決案最後獲出席的全部議員贊成下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