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公僕受賄案 環局:有持續溝通

  【本報訊】初級法院續審前海事及水務局副局長涉貪案。法庭圍繞是否環保局太遲交數據,導致海事局批給續期時間緊迫。環保局證人指出,環保局持續有向海事局遞交相關交件,並定期與對方溝通,更建議司長要求海事局持續負責相關疏濬海上淤泥工作,不知對方在等甚麼。案件押後續審。
  案情指出,在「路環發電廠溫排水水道及附近航道保養疏濬服務」的判給中,中標公司涉向海事局五名人員輸送利益,導致相關公司可以承判工程。上一庭中,海事局證人曾指出,一直要求環保局和建設辦協助解決工程問題,但後者一直未提供解決方案。形容海事局角色好被動,不知工程要持續多長時間,故批給續期的時間緊迫,亦有可能是相關公司一直負責使然。
  環保局證人供稱,要實際疏濬海上淤泥的數目比預計中多,不要說海事局,連環保局都難以準確估計數量,相信是與建築業的發展速度快有關。律師問及是否環保局太遲提供預計數據,導致海事局相關判給的續期的時間緊迫?證人指出,每個部門開標的情況不一,不知海事局在等甚麼。
  證人強調,環保局持續有向海事局遞交相關交件,並定期與對方溝通,更建議司長要求海事局持續負責相關疏濬海上淤泥工作。現時相關工作已採用另外的處理手法,認為當時應以疏濬海上淤泥的數量「實報實銷」,比預計數量更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