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初級法院續審前海事及水務局副局長涉貪案。法庭傳召廉政公署證人作供。
證人指出,當局早於2013年12月收到匿名舉報指副局長黃X輝與第二被告、前廳長郭X華不法收受利益。其後,當局再收到23個不同形式的匿名舉報,指出二人操控當局判給的中標結果。
當中黃X輝與中標公司總經理有十次電話往來,有兩次是黃X輝主動打給對方。根據電話紀錄顯示,在相關判給未向司長提出建議時,二人已有電話交往,足證二人關係不只在公事上。
郭X華向上級建議以豁免公開招標方式,向四家公司發邀請標。當中分為三個主要評分,實際施工佔五成、總金額佔四成、海上作業佔一成。認為如果得知挖泥量,服務價值是可計算的,標準是市場公開價三十元一立方米。中標公司開出五千多萬元價金,其餘有參與的兩家公司分別以九百萬和三千六百萬投標,差距相當大。
根據當局估計,判給的挖泥量為一百九十萬立方米,但中標公司「如有神助」地估算挖泥量為一百八十萬立方米,與當局的預計非常接近。在評標時,五名評標委員中,有三名不是行內人,其餘兩名局方代表在細項評分中,幾乎一模一樣,或然率相當低。另外,其他投標公司在客觀評分上,都高於中標公司。
庭上播放多段監聽錄音,包括中標公司稱,「海關囉囉嗦嗦,扣起我們的證」、「要請食飯」、「你放心,換了司長都一如以往」等;黃X輝表示,「即喺要我拍心口、係咪有啲勉強?」。證人理解稱,海事局對相關公司無准照出海工作、非法傾倒淤泥等「隻眼開隻眼閉」,即使無按照標書履行服務,仍可以繼續承判有關服務。
案情指出,在「路環發電廠溫排水水道及附近航道保養疏濬服務」的判給中,中標公司涉向海事局五名人員輸送利益,導致相關公司可繼續承判工程。
疏濬中心主任表示,工程現場的環境惡劣,中標公司做到好慘,24小時不停挖,服務量可算是超出工作預期、沒有Hea做。個人對中標公司的服務感到滿意,達到相關要求,甚至是「Over」。
問及與其他工程相比,是次有否減少監督?證人指出,今次工程較為特別,由於相關河道不斷淤塞,同事比其他工程更為關注現場狀況。至於中標公司有否非法傾倒淤泥?證人答,印象中無,下級沒有對其反映相關情況。
法庭文件顯示,當局於2014年8月的會議上,已得出要持續做疏濬工作。法官問,為何到12月才建議繼續服務判給?為何不提前做準備,安排公開招標?證人答,由於水位等會有變化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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