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珠跨境仲裁合作平台

  【本報訊】《珠海國際仲裁院條例》將於下月1日正式施行。依據該條例珠澳兩地法律界28日上午在橫琴正式簽約搭建澳珠跨境仲裁合作平台,透過建立專業機制和整合司法資源,應對不斷增多的琴澳跨境民商事爭議糾紛,以推動珠澳兩地經濟社會的融合發展更加緊密。
  《珠海國際仲裁院條例》是國內第二部以仲裁機構為特定對象的地方人大立法。該條例創新性建立仲裁機構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分立和協調的治理模式,賦予珠海國際仲裁院建立理事會作為獨立運行的決策機制,引入國際化仲裁機制解決跨境爭端,同時擁有獨立的仲裁業務管理權和獨立的人、財、物管理權以及專有監督機制。
  依據該條例的橫琴澳珠跨境仲裁合作平台,由珠海仲裁委分別與澳門律師公會仲裁中心、澳門世貿中心仲裁中心、澳門仲裁協會簽約搭建。同時,珠海仲裁委與澳門律師公會、珠海市律協分別簽署共同推動律師參與仲裁活動的框架協議。該平台建設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則,通過各方的合作意願不斷加大平台建設力度,做強做大仲裁業務。
  澳珠跨境仲裁合作平台,為境內外商事主體提供商事仲裁、調解服務,解決爭議;滿足商事主體對糾紛解決的多樣性需求,同時還兼備有法律仲裁宣傳和研究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