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12日電】針對彭博社日前發佈新一期「全球抗疫排名」,稱美國排名第一,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1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世界民眾只能表示「呵呵」了,姑且把它當做茶餘飯後的談資吧。
有記者提問,據報導,彭博社日前發佈新一期的「全球抗疫排名」,美國排名第一,成為「全球第一抗疫大國」,中國排名第八。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這幾天,我的好幾位同事和朋友都問我,彭博社這個報告是不是印錯了。還問在他們心中一向權威的彭博社怎麼能如此小兒科。」趙立堅說。
趙立堅表示,他看到有關報導說,彭博社的所謂「全球抗疫排名」,為了達到「美國第一」的結果,不惜將以往排名中最為關鍵的確診病例和死亡人數等要素刪掉,並將執行封鎖和出入境防疫管理政策視為負面因素,這既不符合事實,也不尊重科學,更不尊重生命。
「中國人常說,老百姓心中有桿秤,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趙立堅表示,「所謂的排名結果,把黑的說成白的、白的說成黑的,也許今後還能把死的說成活的。我想世界民眾只能表示‘呵呵’了,姑且把它當做茶餘飯後的談資吧。」
中方:人權不是個別國家「專利」 ,更不能只用西方意識形態和價值觀來定義
中新社北京7月12日電: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1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人權不是個別國家的「專利」,更不能只用西方意識形態和價值觀來定義。
有記者提問,近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7屆會議期間,中國與白俄羅斯、俄羅斯、委內瑞拉共同舉辦「西方人權:缺乏國際監督和應對」主題視頻邊會,揭露西方國家人權問題及其人權政策虛偽性。你能否進一步介紹中方立場?
趙立堅表示,美國等一些西方國家長期存在種族歧視、強迫勞動、槍支暴力等嚴重人權問題,並犯下滅絕原住民、對別國非法軍事干涉、濫殺別國平民等罪行。但令人不解的是,這些國家不是認真反省和糾正自身問題,而是以「人權衛士」「人權教師爺」自居,甚至編造謊言謠言對他國誣衊抹黑。事實一再證明:他們關心人權是假,干涉他國內政是真。
「藥好不好,不能看廣告,而要看療效。」趙立堅表示,人權不是個別國家的「專利」,更不能只用西方意識形態和價值觀來定義。衡量一國人權事業的標準,關鍵在於本國人民是否滿意,是否高興。
「看看那些西方國家內部的嚴重種族、人權等問題和犯下的歷史罪行,我不知道他們哪裡來的自信和底氣,動輒對他國頤指氣使、誣衊指責?他們真正應該做的,是摒棄虛偽雙標和政治操弄,首先解決好自身嚴重的人權問題。」趙立堅說。
當天,另有記者提問,近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7屆會議審議澳大利亞第三輪國別人權審議報告,中國代表在會上批評澳人權問題,俄羅斯、敘利亞和聯合國難民署也對澳人權問題表達關切。澳媒體日前稱,中方的發言是「最猛烈的」,發言人有何評論?
「中方的發言是‘最猛烈的’,是因為澳大利亞的人權記錄的確劣跡斑斑,鐵證如山。」趙立堅說。
他表示,澳國內針對非洲裔、亞洲等少數族裔和穆斯林、土著人的長期系統性歧視、仇恨犯罪十分嚴重。歷史上,澳對原住民實行「種族滅絕」「強迫勞動」,使大批原住民慘遭屠殺和奴役,原住民人口從殖民前的75至100萬人銳減至20世紀30年代的7.4萬人。
趙立堅說,澳原住民的語言、文化權利也遭到殘忍剝奪。1910至1970年,澳政府先後實施「白澳政策」和「同化政策」,建立英語寄宿學校,強迫原住民學生住校,以遠離家庭和族群,在校期間禁止他們使用原住民語言,導致澳原有的300余種原住民語言中110種瀕臨滅絕。澳強行將近10萬名原住民兒童集中在白人家庭和專門機構收養,切斷他們與原生族群的語言和文化聯繫,使得這些人成為「被偷走的一代」。
他表示,直至今天,澳原住民生存境況依然堪憂。2018年以來,澳全國原住民失業率在20%左右,是全澳平均失業率的近4倍。原住民平均壽命比非原住民低7.8至8.6歲,嬰幼兒死亡率是其他族群的2倍。截至2020年3月,澳全國監獄中被羈押的原住民占全部在押人員數量將近30%,遠高於原住民人口比例。此外,澳還在第三國設立離岸拘留中心,大量移民、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被長期甚至無限期強制關押,基本人權受到嚴重侵犯。澳軍人在阿富汗等海外軍事行動中,犯下嚴重戰爭罪行,但至今逍遙法外。
「澳方對自身嚴重的人權問題置若罔聞,卻基於謠言謊言動輒對他國人權狀況指手畫腳。這充分暴露了澳在人權問題上的虛偽。澳方應該停止打著人權的幌子攻擊抹黑他國,多反躬自省,解決好自身的人權問題。」趙立堅說。
中方:《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在未經雙方就修改或終止問題達成協議以前,將一直有效
中新社北京7月12日電: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1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在未經雙方就修改或終止問題達成協議以前,將一直有效。
有記者提問,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同朝鮮勞動黨總書記金正恩昨天就《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簽訂60周年互致賀電。今年是該條約每20周年的續簽期。中方是否能確認已與朝方續簽該條約?
趙立堅表示,根據《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規定,該條約在未經雙方就修改或終止問題達成協議以前,將一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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