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稿】衆所周知,澳門特區成立二十二年以來始終堅持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及堅決捍衛《憲法》和《基本法》,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維護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取得史前沒有的輝煌成就。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審核認定涉及五個組別共二十一名參選人經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因而無被選資格。但近日有位已連任二十年之久的民主派議員區某人則發表一篇文章中指「「愛國者治澳」在理論上站不住腳,實踐上亦行不通。」的言論。如此嘩衆取寵、忘恩負義及斷章取義的言論,妄爲「政治人物」,更辜負了享受回歸成果支持者。尤其在北京舉辦中國共産黨建黨百周年慶祝大會之前兩天,以及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提交候選人與政綱即將結束之前,發表背道而馳的言論,罔顧民意,區某人是何等的機心或用意,實在讓所有愛國愛澳的澳門居民捏把汗。
據瞭解,現屆直選立法會議員區某人日前發表的一則二千四百多字的文章,且大篇幅評擊「愛國者治澳」定義,相關文章內容甚至指出「要確保澳門這個一國兩制的典範,就不要添煩添亂,強推甚麽「愛國者治澳」,破壞澳門的和諧穩定,令最後一個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也搞破産了,對誰都沒有好處。」 以民主「教父」形式向社會發表如此的大言不符的言論,無疑這是有意對「一國兩制」政策的「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的有意挑釁,是斷章取義的行爲,更甚至誤導有意參與競選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年青人的思想觀,嚴重影響及破壞澳門「愛國者治澳」的根本原因與根基,其言之不怍,廣大居民不容信其言。
「愛國愛澳」作爲澳門社會的核心價值觀,自回歸以來,澳門亦是在不斷探索實踐「愛國者治澳」的標準,確保「一國兩制」事業不變形、不走樣,向世界展示了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基本法》規定關于中國公民資格要求、效忠國家和特區、不得從事危國家安全行爲等規定,是愛國者治理的法律依據。「愛國者治理」是「澳人治澳」的精髓和內在邏輯要求,是保證澳門「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政治要求。而並非區某人文章首段還指出「就是要把「愛國者治港」這套「一國兩制」新解從香港搬到澳門,變成「愛國者治澳」而已。」對此區某人如此的「定義」,其真是妄做二十年老資格的議員,或算是得了老年人健忘症,應重溫《基本法》。不應忘記,澳門回歸祖國二十二年以來,完善政權機構,實現以愛國者爲主體的「澳人治澳」,並且澳門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
其實,「愛國者治理」是港澳制度建設的共同目標,也是「一國兩制」的主體條件和安全條件。對於區某人的言論剛發表第三天,或許是巧合,於七月一日當日,香港地區則出現有「死士」持刀襲警後自刺身亡的「孤狼式本土恐怖襲擊」事件。還有香港於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港獨」猖獗、「黑暴」肆虐、「攬炒」橫行,各種激進破壞活動肆無忌憚,外國勢力指手畫腳、深度幹預,導致香港陷入曠日持久的動亂,法治被嚴重踐踏,社會被嚴重撕裂,經濟受到嚴重衝擊,國際形象受到嚴重損害。直至2020年5月28日,全國人大作出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一舉堵塞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區某人應清楚,香港若沒有「愛國者治港」,昔日香港「修例風波」暴亂事件,與敘利亞的暴亂,有何區別?今日今時的澳門更應居安思危,更不應有強詞奪理,歪曲事理,誤導市民,相信廣大六十多萬澳門居民亦不容許任何行徑挑釁「愛國者治澳」 根本原則。
因此,立法會選舉必須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候選人必須符合愛國者標準。選管會依法取消經事實證明不擁護、不效忠的候選人的參選資格。選管會的決定,贏得社會各界的支持與擁護,充分說明這是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符合澳門居民的切身利益,對於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保障澳門同胞的民生福祉,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作爲愛國愛澳的澳門居民是有義務及有責任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繼續秉承「澳門精神」,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始終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任 何挑釁「一國兩制」政治方針或「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的言論,相信廣大居民會疾之如仇。社會各界應繼續築牢愛國愛澳根基,譜寫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新篇章,讓愛國愛澳的核心價值薪火相傳,促進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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