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蘇嘉豪在其Facebook上發表「澄清聲明」,聲稱自己「從無接受任何境外單位的分裂國家培訓」「從無連系任何人士主張分裂國家或反對中共領導」「從無參與任何境外助選月臺活動或暴力活動」「從無效力任何境外單位影響國家安全」。這是面對傳媒近日揭發的種種反中亂澳行徑後,「心虛」又「情急」之下,作出的蒼白無力的無恥狡辯。
為審核所有參選人的被選資格,選管會制定了「七項準則」,包括不得作出破壞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活動、不得有從事危害國家主權及安全的行為、不得參加境外反華力組織安排的反中亂澳培訓活動等。澳門警方根據選管會準則及要求提供了參選人的證據資料。據吳國昌稱,其個人的證據資料「內容豐富」,有200多頁圖片配文字,「新澳門進步協會」第二選人李國強則稱其卷宗材料有249頁。相信蘇嘉豪的證據材料可能更加「豐富」,豈止200頁。
顯然,警方和選管會已經掌握了足夠的證據資料,才會依法認定蘇嘉豪等20人不擁護、不效忠而無被選資格。我們相信,政府和警方掌握的證據材料,要遠比我們普通居民瞭解的多。面對確鑿證據和明文法律,蘇嘉豪竟然一律予以否認!既然如此,那你能公佈一下警方的證據材料嗎?
你說你「從無接受任何境外單位的分裂國家培訓」,媒體披露的2013年、2014年你兩次參加美國中情局和臺灣軍情局策劃舉辦的「國際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與王丹、吾爾開希及「台獨」「港獨」「藏獨」「疆獨」分子研討「顏色革命」,如何解釋?王丹不是公開稱你「系其學生」嗎,「澳門林飛帆」不是你嗎?2017年澳門第六屆立法會選舉期間,你又帶領參選團隊前往由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資助、王丹創立的香港「華人民主書院」,接受「香港眾志」等反中亂港團體組織的「選舉工程培訓」。這些,你又能否認嗎?
你說你「從無連系任何人士主張分裂國家或反對中共領導」,然而,你多次公開組織旨在「推翻中共政權」「結束一黨專政」的「悼念六四」活動,美化暴亂行為;你曾在立法會提出「平反六四」、「對民主運動參與者致以最崇高敬意」動議;你曾組織所謂的「悼念六四」內部集會;你還抹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專制制度」。這些,你又會否認嗎?
你說你「從無參與任何境外助選月臺活動或暴力活動」,但是,2016年,你同「港獨」頭目黃之鋒為反中亂港分子羅冠聰參選站合;2017年,你出席「港獨」頭目朱凱迪在香港舉辦的「街頭論壇」;2014年底,你同吳國昌、區錦新等人發起千人集會,聲援香港「非法占中」。這些,你敢否認嗎?
你說你「從無效力任何境外單位影響國家安全」,遺憾的是,針對香港「6.12暴力衝擊立法會」,你公然說「政府始作俑者」,「唇亡齒寒」;針對香港「攬炒」派區議會選舉勝選,你表示「恭喜」和「祝福」;香港非法「占中」後,你迫不及待地邀請「港獨「政治理論學者」方志恒到澳門舉辦「《香港革新論》一中國因素與港澳自治」研討會企圖將「港獨」思潮引入澳門。這些,你還可以抵賴嗎?
我們不禁要問,蘇生你「變臉」好快,連承認自已做過的事情的勇氣都沒有,澳門選民憑什麼相信你?
本澳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