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國強:設國安顧問 為一國兩制法治保障

  【本報訊】12月3日,國務院公佈了關於同意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的批覆。澳門大學法學院客席教授、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監事長趙國強表示,這一批覆無疑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切實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和現實意義。
  國家安全乃國之最重。根據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雖獲授權而承擔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性責任,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歸根結底屬於中央管轄的事務,中央理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的權限,在國家的每一個地區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因此,國務院的批覆,毫無疑問體現了中央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承擔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
  眾所周知,隨着中國的崛起和快速發展,國際上的反華勢力越趨瘋狂,企圖從國家安全的各個領域對中國實施滲透和破壞,致使中國的國家安全形勢嚴峻。為此,中央在傳統國家安全觀的基礎上,於2014年全面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理念,並於2015年重新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由此可見,澳門現有的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有必要補強和完善。
  趙國強認為,在這樣一種形勢下,國務院的批覆不僅有利於幫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進一步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尤其是立法方面的工作,而且也充分體現了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的有機結合,這一結合必將為「一國兩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穩致遠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