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探討都市更新,有市民認為法案由都市更新重回以往提出的舊樓重建,又指單幢重建的意義不大,建議片區重整,亦有市民建議放寬高度限制以增加重建誘因。
群力智庫副理事長梁鴻細認為,都市更新法律草案是以舊樓重建為主軸,與以往社會討論希望一個大片區發展、以城市規劃的角度推動都市更新是有落差,他相信政府是想以先易後難,加快展開都更工作。他又認為都市更新的重建業權百分比下降、引入必要仲裁制度及強制參與重建的程序對舊樓重建有促進作用。
都更會前委員吳在權表示支持法案,他認為仲裁是法案的核心,包括法案明確業權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如何展開仲裁程序,在舊區重建社會發展及保護居民私有財產兩者之間取得平衡。他以新橋區為例,單幢重建只是新,而非都市更新,都市更新要符合社會、經濟、民生,應片區都更,但要片區更新難只靠小業主推動。
市民鄧先生認為單幢重建的意義不大,建議片區重整,又建議在深合區、橫琴新街坊或新城A區設安置房屋。市民陳先生歡迎法案,指都市更新提出十多年只聞樓梯響,關注都市更新的安置及賠償問題,希望政府做好配套予需要都更的人士。市民吳小姐則希望都市更新由政府推動,並可放高。
梁鴻細稱,法案主導是業權人實施都更,基本上樓換樓方式,政府有暫住房制度,由於將來可取回業權,無牽涉賠償,因政府並非採用徵購制度,且政府希望業主自行重建。
至於片區重建方案,梁鴻細認為法案暫未兼顧到,他又稱,希望由政府或都更公司主導片區重建,但會牽涉到收購、業權收集等問題,需要相當多的行政成本及人力資源等。希望政府未來能以城市規劃角度改善整個社區的居住環境,配合澳門的城市定位去推動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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