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續審補習社法

  【本報訊】一常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教青局長老柏生等列席。
  對於較多業界關注過往批給中心可容納學生人數標準不清晰,執法準則不一致,面積計算、空間高度等要求也不同。政府回應表示,過往當局在指引上有列明通風採光要求,不太適宜將所有細節指標在法律上列清楚,因一旦法律或環境出現變化對中心要求有變動,例如疫情變化等,過往和未來當局都傾向用指引文件規範相關內容。至於學生人數計算方面,並非教青局單一訂定,將由四個政府部門由中心面積大小、間隔訂定學生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