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禁電子煙進口 歐陽瑜:年內完成

  【本報訊】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在立法會表示,今年會修改「控煙法」,禁止電子煙進口及製造。有關法案將送交行政會討論,她形容今次修法簡單,相信今年內可完成。
  議員林倫偉口頭質詢,目前本澳對電子煙「禁而不止」,法律禁止銷售和宣傳電子煙,但可自行攜帶入境,且於網絡上亦有人士推廣及販賣,對青少年影響深遠,亦存在政策矛盾。
  歐陽瑜表示,電子煙是一種仿效吸食捲煙行為的新興電子產品,年青一代吸食電子煙的比例在世界各地快速增長。衛生局高度關注電子煙存在的健康風險和易於添加其他有害物質或違禁藥物(例如毒品)的情況,在新控煙法中已特別訂定了規管電子煙的法律條文。
  針對本澳吸食電子煙的市民有所增加,控煙執法人員已持續加強對電子煙的執法監管,2018至2021年期間共檢控89宗違法吸食電子煙個案,其中2021年檢控39宗,較2020年同比增加95%。
  由2018年至2021年,執法部門查獲涉及網上銷售電子煙或煙草製品個案19宗,其中涉及電子煙的有15宗,並已成功檢控3宗以互聯網形式及1宗實體店舖違法銷售電子煙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