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將開始審議博彩法修訂案,因關乎澳門未來經濟命脈的走向,倍受關注。其中「博彩法」修訂案擬進一步收緊博彩仲介業務,僅可服務一家承批公司收取傭金,不能經營賭廳。有研究博彩業人士指出,從法案條文中可以預見,未來博彩仲介人生存空間收窄。大部分經營者為博彩仲介人的衛星賭場去向未明,博企處於強勢,衛星賭場處弱勢,當前市場承接壓力大,認為博企會收購衛星場,惟僅限部分生意理想、人流夠的場。近年不少衛星賭場業績走下坡,若沒有價值則難生存。總體來看,將加速貴賓廳及衛星賭場結業。
衛星賭場之因:歷史問題的政治解決
談起貴賓廳及衛星賭場的出現,首先應該回顧一下澳門博彩業的起源。博彩業是葡萄牙人留下的「名片」,雖然澳門特區政府在對外宣傳中,不管澳門現在以及今後怎樣以博彩業出名,永遠是賭場之外的澳門——它的文化、歷史。但事實似乎並不隨其所願,每一個提起「澳門」的人,首先想到的,都是澳門的博彩業。
向香港或內地玩家推銷澳門博彩業的概念,至少可以追溯至兩個世紀之前,甚至更早。這種與今天的博彩仲介人操作方式大致相似的做法,最早是在1930年代萌芽,彼時澳門當局授權泰興公司壟斷經營本地流行的博彩遊戲「番攤」。為了吸引賭客到賭場來,泰興公司僱傭了賭客招攬人即所謂的「掮客」,組織周邊地區的團體到訪澳門。及至1970年,隨著澳娛的標誌性物業葡京酒店的開業,博彩仲介人業務朝著今日的業態邁出了巨大的一步。面對多個社團爭奪利益的亂局,當時的澳娛公司面提出一項新措施,允許這些後來被稱為「疊碼仔」的人,可以向玩家出售非現金籌碼(「泥碼」),一旦玩家在澳娛的賭枱上下注這些籌碼,他們即可抽取0.7%傭金。類似的轉碼模式迄今仍是澳門賭場招攬貴賓賭客的主要方式。葡京娛樂場同時首次推出了專為博彩仲介人使用的貴賓廳。1986年,鑽石貴賓廳在葡京娛樂場開業,它的成功為如今的澳門賭場及亞太地區內數百間由博彩仲介人運營的貴賓廳,奠定了基礎。
澳門回歸之前,「博彩」一詞在確立澳門《基本法》的時候再度引起爭議,原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許崇德教授批露,當時有的委員反對在基本法裡出現「賭博」或者「博彩」的字眼。後來經過協商,大家認為用「旅遊娛樂業」的名稱加以包裝更為妥善。最終澳門《基本法》第118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本地整體利益自行制定旅遊娛樂業的政策。」2000年12月12日,澳門回歸一年後,時任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主任王啟人強調稱,不用忌諱談博彩業,回歸之後,澳門實行「一國兩制」,「馬照跑、舞照跳、彩照博」,博彩業是澳門的生存之道。
允許澳門繼續存在博彩業,就是中央處理歷史問題的政治解決,連帶亦將貴賓廳等制度延續下來,衛星賭場與此更是具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因為經營衛星賭場的人士,大部分是博彩仲介人。
在賭牌一變六後,尤其是港澳自由行的開放,加上中國經濟起飛,澳門的客源結構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從港客為主變成了以陸客為主,往來澳門貴賓廳的陸客多了起來。「疊碼仔」在內地活躍,特別是在江浙一帶,有不少新富階層難擋誘惑,他們迷失在澳門的貴賓廳裡,無法自拔。
衛星賭場之過:博彩業問題的集中點
澳門屬於微型經濟體,無論是傳統博彩業壟斷專營的過去,還是適應現代博彩業發展出現變化的今天,在澳門的產業版圖中,只有博彩業能夠在100多年間保持地區比較優勢和具備世界性地位。這個產業的發展和演進,是市場的選擇,也是澳門在這個區域中比較優勢的體現。今天澳門在全球的世界級博彩之都地位,正是博彩業一業獨大的結果,也是微型或小型經濟體能夠在全球競爭中突圍而出、所反覆復證實的規律表現。
澳門博彩業急速一業獨大的發展,不僅潛伏著經濟的波動性與風險性;更為突出的是造成了資源、要素供需矛盾與激化,市場與經濟的全面失衡,本土企業的發展窒息,收入分配扭曲,侵蝕澳門經濟未來發展的基礎等等的後果。最終導致了今天一業獨大的博彩業逆勢大幅下降,經濟適度多元化的呼聲日益高漲。
無可否認,貴賓廳及衛星賭場對澳門博彩業的發展作用很大。不過物極必反!他們的發展除了具有博彩業共同的負面因素,也是澳門博彩業開放之後出現諸多問題的集中點。
其一,是衛星賭場有違背當初博彩批給專營制度之嫌。眾所周知,澳門回歸祖國後,中央政府只「默許」發三個賭牌,澳門政府卻利用行政措施容許賭牌轉批給一次,演變成現時的「三主三副」共六個牌,甚至有以「借牌」形式經營的「衞星賭場」愈做愈大現時不但是「三主三副」的六牌局面,其他的「借牌」、「合資」、「控股」、「入股」等形式經營的「衛星賭場」酒店近30家,可以說遍佈全澳,這種情況有違當年的立法原意,並且問題多多。
其二,博彩業開放以來,發生了多起賭廳存款案,反映澳門博彩業管理制度,存在不少的漏洞。賭廳的經營身份,其實就是博彩仲介人。賭廳以超高利息,吸引市民存款,大約在賭權開放後開始流行,也就是賭廳競爭白熱化下出現,月息一厘到兩厘,即年息可以達廿四厘,理論上不可能長期維持。不少澳門人批評他們是另一種「龐氏騙局」,用新造存款資金,支付舊存款的利息,故此,必定有天爆煲。
其三,仲介人在博彩推廣協議中的第二種收入管道就是收入分成。比起傭金制度,收入分成協議通常更受比較大型的仲介人歡迎,特別是由於2009年引入的1.25%傭金上限。收入分成協議一般讓仲介人和營運商以四六對分的方式分拆博彩總收入,然而營運商依然需要在向仲介人支付分成前繳交澳門向所有博彩收入徵收的39%博彩稅。亦是這個原因,令到營運商從仲介投注所取得的利潤非常之低。
其四,如果上述情況貴賓廳或衛星賭場的問題基本屬於澳門範圍內發生的問題,中央仍可以容忍的話,那有些涉及內地的問題就難以再容忍:從開始時,在澳門把傭金上限設在1.25%的同時,包括柬埔寨及菲律賓等很多鄰近司法管轄區的監管制度都容許仲介人收取更高的傭金,本澳博彩仲介人及他們的代理更傾向把他們的玩家帶到海外,從而導致在柬埔寨及菲律賓等司法管轄區的貴賓廳業務出現強勁增長。之後更發展到發展內地人員為股東級代理和賭博代理,通過高額授信、推廣賭博業務、提供車輛接送服務和技術支援等方式、手段,組織中國公民赴其承包的境外賭廳賭博、參與跨境網路賭博活動。早前相關案件披露的情況還有,該具有博彩仲介人身份的犯罪嫌疑人,在中國境內成立資產管理公司,為賭客用資產換取賭博籌碼提供服務、説明追討賭債、協助客戶進行跨境資金兌付;利用地下錢莊等非法管道為賭客提供資金結算服務,逐步形成人員固定、層級明確、人數眾多的跨境賭博犯罪集團。
澳門博彩業發展過程中,貴賓廳及衛星賭場導致一系列問題的產生,令這個產業的發展已經逐漸扭曲了應有的方向。還有更致命的是,這個龍頭產業的發展,並不會形成經濟結構中的升級轉換能力,反而會嚴重壓抑本土自主、內生的經濟因素成長,使之難以激勵和孕育本土的「創造性資產」,阻礙可持續的經濟發展動力形成。這就是中央政府多次指出的澳門「深層次」問題所在之一。
衛星賭場之果:大局裡的創新發展
澳門至今仍然是一個以賭立命的經濟體。其安身立命的主要產業博彩業,是建基於賭業開放的制度安排,而獲取的地區比較優勢。博彩產品具有不同於一般旅遊產品的特徵,它不是建立在自然風光和歷史文化遺產上的傳統旅遊產品,也非由社會性資源產生的現代產品(例如會展產品)。它產生的基礎是一種特殊的制度性安排——地區的賭博制度。也就是說,澳門目前在全球博彩業中的優勢地位,並非通過競爭獲取的。與其他市場自立型博彩業極大不同的是,澳門博彩業是建立在某種有利的制度與政策條件上的,通過特殊的制度安排與政策性支撐,而非市場競爭取得其一業獨大的地位。澳門博彩業近年來的超高速發展,實質上是一種政策性的超常發展,而非市場主導型的正常發展。一旦政策變化或糾偏,就會給博彩業帶來極大的衝擊。
有著上述的前因,澳門博彩業貴賓廳時代即將過去、衛星賭場即將退場也是可以預料的結果。
「博彩法」修訂案嚴格規範博彩仲介人業務。修訂案大幅修改「博彩仲介人」的條文,未來從事博彩仲介業務須取得由經濟財政司司長發出的博彩仲介准照外,每一博彩仲介僅可於一家承批公司內從事博彩仲介業務,亦不得透過他人以其名義從事本身獲發准照的博彩仲介業務,但屬其股東、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或僱員為經營業務所需,以及合作人為協助其從事業務的情況除外。更重要的變更是,修訂案明文禁止博彩仲介與承批公司以任何形式或協議分享娛樂場內的收入或承包娛樂場的專用區域,博彩仲介僅得以收取傭金為承批公司推介娛樂場幸運博彩活動。博彩仲介的傭金徵稅建議採用職業稅一樣的就源扣繳方式,由承批公司協助政府收繳,稅率定為百分之五。行政長官可基於公共利益,最多五年內部分豁免博彩仲介傭金,但不得超過有關稅率的四成,亦可批准對於作為給予博彩者各種便利的實物給付的報酬,尤其是博彩仲介提供的交通運輸、住宿、餐飲及消遣有關的報酬,全部或部分不納入該稅項範圍內。
法案又建議引入基於危害國家及澳門特區的安全,以及承批公司不具備適當資格等原因,可撤銷娛樂場幸運博彩的經營批給,與法案第一條訂定的立法目的相一致。
不過,法案也設定三年的過渡期,使再取得幸運博彩經營權的現有承批公司可於合理期間處理娛樂場的相關問題。這樣的規定,對博彩業或者說衛星賭場未來發展的影響,目前難以預計,但亦可猜測某些端倪。如衛星賭場整合之後,參與賭牌競投並成功獲得合法賭牌,大部分將繼續合法經營下去;或部分經營不善的衛星賭場將會退場結業,特別是曾經依靠「草莽英雄」方式必然難以為繼。但是,這些發展都須建基在為澳門經濟發展帶來創新發展的基礎上,即有助逐步培育澳門經濟自主增長與創新的能力,而博彩仲介人制度及衛星賭場的存在顯然未看到這些作用。
由此可見,2002年博彩業的制度性變遷所開始的澳門經濟發展新格局,到現在為止,僅僅是邁出第一步的序幕。今次「博彩法」修訂,目標還是令澳門在未來的發展中,通過適度多元化的戰略,徹底改變過去100多年來缺乏內部自主增長的動力,和隨波逐流的特點,開創出全新的經濟發展階段。
百家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