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北京6月14日電】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研究員李明傑14日表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簡稱《公約》)沒有「國際水域」一說,該詞是美國出於海上行動目的單邊擬制的概念,中國無須採納。
美國一直宣稱,台灣海峽大部分海域是「國際水域」。近幾個月來,中國軍方官員在與美方會晤期間明確表示,台灣海峽不是國際水域。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13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答相關提問時明確表示,國際海洋法上根本沒有「國際水域」一說。14日,李明傑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對此進行詳細解析。
李明傑指出,對於台灣海峽中間的海域,美國官方用詞是「國際水域」,這是《公約》裡沒有的概念,美國政府和學者對《公約》條款和術語採取偷換概念的策略,自創了所謂「國際水域」的概念,用以指稱「領海以外的所有海域,包括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公海」,實質上是利用創造的「國際水域」這一美國專屬使用的新概念、新名詞,既為美國行使「航行霸權」保駕護航,又巧妙地規避了其應承擔的國際法義務。
李明傑強調,《公約》就「海洋區域」確立了一系列完整的概念並建立了相對完善的法律制度。作為《公約》締約國,中國並不需要採納美國出於其海軍行動便利而單邊擬制的概念。
李明傑指出,台灣海峽最窄處約70海里,最寬處約220海里,除大陸和台灣島內水和領海外,中間為專屬經濟區。依照國際法和相關的國際實踐,領海和專屬經濟區相關法律制度已經成為習慣國際法規則。美國雖然沒有批准《公約》,但依舊宣佈了相關的海洋權利主張。從這一點上看,美國是承認《公約》中有關專屬經濟區相關制度的,應適當顧及其他國家的權利和義務。
中國社科院台灣研究所政治研究室副主任張華指,美提出所謂的「國際水域」完全不是依據其所聲稱的國際法和國際規則,而是為美國在台海地區維護霸權和干涉台灣問題找藉口。美國刻意混淆視聽,就是想欺騙國際社會,似乎他們是站在守法的一邊,而中國是「秩序的破壞者」,這完全是賊喊捉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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