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早續審議“信託法”新工作文本,主席陳澤武、秘書林倫偉會後向傳媒表示,新文本刪除了為公益或特定目的成立的信託,明確信託需有明確受益人,即不能成立照顧流浪動物、學校獎學金等信託基金。政府解釋,因為澳門信託制度剛踏出第一步,期望能監管得到。
陳澤武引述政府解釋,內地信託制度已實施數十年,如公益信託由民政部監管資產運用是否得當,但本澳未有相關的監管機構,當局希望有完整的法律制度作監管,因此收窄法案規範的信託定義,需明確受益人。照顧流浪動物、學校獎學金等信託基金由於未有明確受益人,因為不符合信託定義,但不排除未來成熟時再考慮增加。
他又稱,新文本新增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除信託合同有明確規定外,當管理方法變更時,需徵得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若三方出現分歧,舉例如投資方向引致不符合受益人利益或不利實現信託目標時,三方均可提出,並交由法院作判決。另外,關於信託財產獨立性的條文亦有修改,委員有不同看法,將邀請政府再討論。
二常會原預計今個會期內(即八月十六日前)完成法案審議,陳澤武稱,將於周四再審議法案,但由於疫情關係停會了一個多月,預料未能趕及在今個會期內完成。
本澳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