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11日開會跟進“漁船海上安全及漁業發展”。
列席的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表示,下周三(17日)將頒佈關於漁船停泊內港安全遵守規則,9月1日生效。當中訂明漁船停泊內港時禁止明火煮食、明火祭祀、儲存危險品,限制船上石油氣存量等。且要申報停泊位置、船上危險品數量,過量會被勸喻離開。當局已和兩個漁會溝通,冀透過加強管理,改善內港漁船安全情況。
委員會主席鄭安庭會後總結時表示,會議因應4月25日發生火燒連環漁船事件而召開,引述海事局指出將與漁民團體建立微信群,並加強小船巡邏和安全排查。保安當局提交的完善海上救援方案已獲行政長官批准,包括將添置一艘大型和兩艘中型救援船,但相關救援船需於2024年下半年才到位。海關並將擴大海上特勤隊的人員架構,設立十字門水道救援巡查特勤隊,以及制定新的海上救援課程。而消防局亦會購置射程遠的陸上機動灌救設備等。
漁業式微,對於可否轉型養殖業,他引述當局回應本澳雖有85平方公里海域,但大部分不適合養殖,且漁民多年紀大、學歷偏低,轉型養殖業有客觀制約。議員亦提到無在澳做商業登記的漁船,無法取得中小企援助,但一旦登記卻不能到內地捕漁,政府回應希望加強有關方面的處理,香港做法會發兩個准照。
鄭安庭表示,漁業諮詢委員會已取消,委員會希望有專責部門跟進漁業發展和漁民轉型,包括休漁期舉行的“漁家樂”活動、和結合茘枝碗片區發展。政府代表回應持開放態度。
秘書李振宇提到,為期約三個月的休漁期,當局提供培訓計劃,但有議員反映疫情使漁民的培訓只進行不到兩星期,擔心津貼發放問題,政府代表回應會採取寬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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