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工務局長李燦烽涉收受商人不法利益違法批出多宗建築項目申請的案件,初級法院已定於今年11月4日上午10時開審。
案件將由第二刑事法庭審判。除李燦烽,同案還有商人蕭德雄、關偉霖、吳立勝,以及前工務局長賈利安等20名被告。李燦烽、蕭德雄、關偉霖的代表律師分別為華文洛、梁永本、顏玉麟。
據葡文電台早前報道,李燦烽被控黑社會罪與犯罪集團罪競合、11項受賄作不法行為、10項清洗黑錢罪,1偽造文件罪和4項財產資料不正確罪。賈利安被指控黑社會罪與犯罪集團罪競合、5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和6項清洗黑錢罪。
蕭德雄、關偉霖、吳立勝、胡家儀同被控黑社會罪與犯罪集團罪競合。蕭德雄還被控2項行賄罪、5項清洗黑錢罪和4項偽造文件罪;關偉霖被控3項行賄罪和3項清洗黑錢罪;吳立勝被控4項清洗黑錢罪;胡家儀被控2項行賄罪和2項清洗黑錢罪。
李燦烽去年12月於內地被捕後,和蕭德雄、關偉霖一同遭羈押候審。賈利安則已離澳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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