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稿)常言道:國安則家安,家安則民安。澳門特區多年來在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護駕保航之下,使得「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廣大居民安居樂業,並沒有受到「港獨」、「臺獨」及外部勢力的類似非法「占中」及暴力「反修例」的幹擾。為了應對當前國家安全形勢越趨複雜,保障廣大居民未來能安居樂業,澳門特區政府根據社會所面臨的內外安全形勢的變化,與時迸進,查漏補缺,克服特區現行法律存在的滯後性,令到澳門不會成為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窪地」,未雨綢繆,展開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及公開諮詢,盡撲滅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預防相關的犯罪行為,全方位築牢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
澳門特區政府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已經拉開序幕,並至十月五日展開為期四十五天的公開諮詢。經過近日多場的公開諮詢會情況來看,無論是全國人大、政協、政法界或社會服務界及社團代表等均認同及支持修法,並認為是次修法工作必要、及時的,也是符合澳門長期利益和現實需要的。但也有居民主要關涉自身的利益,對國安法的「升級」修改,更多的就是擔心是否會更加嚴厲,觸犯倘沒知,例如有「以言入罪」等的擔憂與疑惑,目前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疑問:
第一,是次澳門特區政府修改「國安法」關系到國家、澳門特區和每位居民的切身利益,「國安法」的升級,更是對於廣大居民是重要的保障,但有居民或許是受到周邊地區或國家的言論影響,有聲音擔心「國安法」修改之後會出現「以言入罪」的疑惑。
第二,澳門與很多地區不一樣的就是社團多,普遍都是愛國愛澳及擁護「一國兩制」政策方針的愛國社團,有社團代表的聲音則擔心在「國安法」的修改之後,若與外國或外地民間團體接觸有風險問題,關注如何預防觸犯「國安法」的規定,或甚至擔憂會出現「DQ」的事件,而影響整個社團的運作。
第三,由於「國安法」升級修改,還有居民提出疑問,澳門是國際性旅遊城市,廣大與葡國等西方國家交往頻繁,在網絡方面,若澳門居民在瀏覽外國網站時,當中或會有部分帖文的內容涉及分裂或危害國家內容時,應如何處理?如何在修改「國安法」後能保護自己不會因而誤觸法律,轉發或「講嚇」是否都已構成犯罪?等等疑問。
綜合上述社會各界居民對修改「國安法」修改後的疑問或擔憂,筆者認為,有些居民或許過度緊張,也不應受到某些團體或個人的蠱惑,或聽取危言聳聽的言論而影響,應相信澳門特區政府的決策。當局今次修法是因應國際和周邊的安全形勢,修訂現行法律中的問題和不足之處,令法律能達至與國家及香港特區相關法律的同等維護水準,使澳門特區履行同等的安全標准,從而達致提升本澳統籌管理維護國安事務的能力。本次修法充分體現了「一國兩制」方針最高原則的要求,對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全面性、准確性、有效性方面進行了完善,是非常重要和完全必要的。
其一,鑒於有居民擔心修法之後,會出現「以言入罪」的疑惑,或許很多居民因到受附近香港或中國臺灣地區一些「港獨」或「臺獨」的危言聳聽「以言入罪」言論的影響,這也是正常不過的事情。若有人散佈 「以言入罪」,製造恐慌,是有人刻意為之,那真是危言聳聽,不應輕信,要理性。所謂「以言入罪」正是刻意模糊了言論自由與煽動罪行的法治邊界。筆者相信只要市民沒有存心破壞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就不會有機會誤墮法網。且《澳門基本法》中是有賦予居民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規定。正如有專家認為的,煽動性字眼的標語及呼喊口號未必「直接」構成罪行,還要看是否涉組織或策劃分裂國家等,香港唐英傑案就是很好的事例,唐英傑被判有罪也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項罪名,並沒有「以言入罪」,最後其也決定撤回上訴,服從判決。澳門當局進一步完善修改國安法,目的也是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保障好人權,可讓廣大居民感到更暢言、安心。
其二,澳門目前有一萬多個社團組織,基本都是愛國愛澳的團體,多年也有與正規、公義、愛華的外國民間團體接觸,各愛國社團,主動擁抱祖國、信任祖國、依靠祖國,愛國愛澳蔚然成風,並沒發現有違法違規的事情發生。正所謂:「身正不怕影子斜」,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基本法》以明確的形式肯定了澳門居民的結社權利。且當局今次修法就是與時俱進,因應本地立法,且不設追溯期,立法後,若有心人挑戰國家安全,當然會自然要執法,這也是正常國際法律管理規則。同時,作為年青人一代,更應對國家、對澳門特區政府有信心,更應有理性的思維是判斷事情,不應聽取那些不利社會和諧發展及社會安定的言論。
其三,至於轉發網絡帖文是否違法的問題,保安司長黃少澤日前非常明確指出,首先要取決於相關帖文的內容是甚麼,若本身無特別內容不會構成犯罪,但若相關內容是煽動或教唆做出騷亂行為,公眾將其轉發則或會構成犯罪,「唔系話你一睇完之後,員警就上門拉你,唔系咁樣」。若網絡帖文的內容是涉及煽動或教唆做出騷亂行為,公眾將其轉發則或會構成犯罪。法案條文將清晰規定犯罪要件,要符合法定的要件才會構成相關犯罪。新增的「教唆或支持叛亂罪」,不但沒有收窄澳門居民合法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更可以對有關犯罪行為作出清晰和明確的界定,讓居民能看清犯罪者行為背後的真實意圖並提高警覺,不易受有心人士的煽動和影響,讓居民的權利及安全皆得到更確實的保障。也建議當局加強對「國安法」宣傳和普法工作,尤其應針對青少青,在學校教育開展相關推廣與教育。
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古人雲:「不謀全域者,不足謀一域。」 維護國家安全是應有之義,近年國內外形勢複雜多變,香港早前的暴力事件更對澳門敲響了警鐘。從「國之大者」角度思考,當局是次完善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對「一國兩制」事業不僅起保駕護航的作用,還是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頂層設計」,是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的固本之策,是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基本要求,與時俱進,以適應新時代維護國家總體安全的迫切需要和客觀要求,更是維護國家長治久安和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必由之舉,可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有效防範和遏制外來幹涉,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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