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冀滲漏水法案強制措施解入屋難

澳門講場

  【本報訊】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早探討樓宇維修保養,有居民反映,雀仔園一低層樓宇爆糞渠,污水外流出街,嚴重影響環境衛生,但無人理會。民眾建澳聯盟社區大廈服務中心總監歐陽廣球表示,《都市建築法律制度》生效後,賦予工務局可進入大廈公共部分檢測滲漏水及找到責任人,若責任人不按法定要求維修,情況嚴重者工務局可採取斷水斷電措施,或在物業登記附註相關情況,即樓宇未完成維修保養前無法進行買賣,認為現行法律有足夠條款保障大廈維修問題。樓宇滲漏水需釐清屬私人抑或大廈老化問題,建議到房屋局滲漏水中心或工務局投訴,或尋求社團協助,以便盡快解決污水問題。
  亦有商舖負責人反映,商舖墻壁出現發霉及水浸,已取得官方的滲漏水報告,確定滲漏水源頭由相鄰商舖引致,但商舖業主不願配合維修。歐陽廣球表示,根據過往的法院裁決,建議可先自行維修並記錄工程費用,再循司法途徑向商舖追討維修費用,「不好怕麻煩,如果個個怕麻煩不追究不合作業主的責任,只會助長這些(不良)行為。」
  不少樓宇維修問題,涉及滲漏水問題。工程師學會副監事長梁鴻細表示,滲漏水問題困擾澳門多年,最難在於無法入屋檢測,找到真正源頭,政府曾表明今年內將向立法會提交滲漏水法案,期望屆時對入屋檢測及業主不處理滲漏水有強制措施及處罰,從而解決滲漏水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