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介紹,鑑於現行《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生效至今已超過十八年,有必要檢討現行規範,完善公共泊車服務的經營、管理、使用、監察及處罰制度。為此,經諮詢業界意見並結合實際情況,特區政府制定《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
法案主要修訂提供公共泊車服務的合同形式,明確營運實體的權利和義務,調整泊車費用的付款模式、公共泊車服務的使用規則,優化監察和處罰制度,以及簡化行政程序。此外,法案建議透過補充法規規範施行細則,包括公共泊車服務的公開競投和直接磋商、營運及使用條件、收費制度等。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法案主要是配合政府電子政務的發展,當局將引入更多電子化收費的模式。透露在年底全澳五十六個當局管理的停車場中,五十個將提供無感支付。
林衍新稱,今年內將於中區、望廈及路環聯生區增設新的公共停車場,以滿足泊車需求。被問及青茂口岸停車場收費較高,有否條件調整?他表示,由於青茂口岸停車場提供的泊車空間不多,希望透過不同收費模式,引導無緊急需要的市民使用周邊青洲坊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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