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反對『台獨』」寫入中共黨章傳遞清晰信號

  【香港中通社北京10月23日電】中共二十大22日通過了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決定這一修正案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此次黨章修改內容豐富。官方稱,將中共十八大以來特別是十九大以後形成的理論創新成果、實踐創新成果、制度創新成果寫入了黨章,比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新發展寫入黨章;「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國內國際雙循環」、「全過程人民民主」、「統籌發展和安全」等內容寫入黨章;對「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支柱」這一論斷在黨章中予以明確。
  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表示,這為未來中共治國理政的理論指導、實踐路徑、制度安排等提出發展方向。
  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戴焰軍表示,黨章是中共黨內根本大法,中共在實踐中的新探索和理論上的新發展形成新的成果及時寫進黨章,具有規範和指導意義。這是由黨章的地位決定的,黨章就是法規。
  值得注意的是,「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堅決反對和遏制『台獨』」寫進了黨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說,這表明中國執政黨將「一國兩制」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素和創新實踐要素加以確認和延續。「一國兩制」寫入黨章有助於繼續鞏固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再承諾和再保障,為港澳社會、台灣社會及國際社會帶來更清晰信號和信心。
  在田飛龍看來,將「一國兩制」與「反對和遏制『台獨』」兩者並提,顯示出中央對「一國兩制」實踐規律的理解與運用,以及對「台獨」作為最主要障礙的政治判定和回應。他說,「『一國兩制』本身具有和平內涵,但和平必須經過鬥爭得來,與『台獨』勢力的堅決鬥爭就是達成『一國兩制』之和平統一目標的必要手段和必經階段」。